业内同行常说,消防技术服务不好做,尤其是消防设施维保,价格低,委托方还不愿整改,但又要满足“符合标准”的结论报告,法律责任潜在风险大。然而现实中如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却让众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成之若鹜”,到底是委托方的条件“苛刻”,还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生存而无奈妥协?
本文摘抄线上一些消防技术服务采购公告内的具体要求,看看消防技术服务市场需求方都有哪些条件、要求,如“包括但不限于”,该怎么理解?
一、某医院消防维保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具体要求:
1.维护保养范围:消防供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
2.每月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检维保,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达到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3.维保单位接到医院报修后,要求8小时现场响应,紧急情况下2小时现场响应,如未能按要求响应给医院造成了损失,医院有权拒绝支付或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
第三次询价是,增加了1项要求:
3.维保期内,如消防设备设施元器件老化损坏(人为因素除外),市场单价在500元(含)以下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承担(不含防火门把手);市场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以本院采购询价为标准),配件费用由医院承担,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二、某幼儿园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具体要求:
(1)配合我园的各项大型活动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工作,保证消防系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可靠。完成相关消防主管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2)在维保期间执行7x24小时服务制,维保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电话将保持24小时处于开通状况,确保我园消防系统有问题时可随时联系。我园消防值班人员及负责人可以随时电话咨询维保方技术人员,维保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不接电话。
(3)维保方必须对合同约定范围的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有效维修和保养。确保我园设备正常运行。若在维保期间经消防部门抽检,未达到规定标准而受到处罚的,造成的处罚由维保方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处罚。
(4)维保方在执行消防维保协议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相关的安全问题由维保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某区行政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具体要求:
(1)室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管道等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检、故障维修、月度、季度、年度检测等。
(2)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箱配件等)的检查、维护。
(3)其他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各类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补充、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我中心负责。
(4)配合区管中心在发生火灾、洪涝等灾害时的应急处突工作。
(5)需派遣不少于一名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区政中心。
(6)配合区管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区政中心消防疏散和灭火演练,配合区管中心完成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某工业园区物业消防维保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具体要求:
1、消防设施维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气体灭火系统(如有)等。
2、日常巡检与维护:定期检查、测试、清洁、润滑、调整及更换易损件等。
3、应急抢修:提供1-2小时内应急响应服务,确保故障及时排除。
4、年度检测:配合消防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年度消防设施检测,并确保系统合格。
5、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维保档案,记录巡检、维修、检测等情况。
五、某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和质量抽查服务采购公告
具体要求简要罗列一下:
主要对区内建设工程消防专项验收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一切衍生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审验,消防安全检查、历史遗留问题楼盘补办证项目消防查验,消防执法现场调查,配合信访矛盾及投诉处理等服务)。中标人出具的验收方案及验收报告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同时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查验。主要为:
1、消防专项验收,按照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查的图纸及国家、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并由中标人以单位名义出具报告;
2、中标人应主动配合协助采购人编制验收报告(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性意见);
3、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要求中标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和一名专家驻场专职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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