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环环保,证券代码:300692;债券简称:中环转2,债券代码:123146)12月10日发布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若获通过,公司将迎来组织结构及治理体系的重大调整,包括“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增设联席总经理职务等。

组织结构迎三大调整,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

公告显示,本次组织结构调整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调整内容包括:“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名称将发生变更,但其核心决策职能保持不变,后续将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运作机制。取消监事会设置: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原《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前,第四届监事会仍将按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增设联席总经理职务:为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在管理层增设联席总经理岗位,相关职责将在《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中予以明确。

公司表示,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将更符合现行法规要求,有助于优化治理架构,提升决策效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组织结构图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手续办理完毕止。

29项治理制度同步“更新”,15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为配合组织结构调整及最新法规要求,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涉及制定、修订及废止共计29项制度。其中,15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项由董事会审议即可生效。

具体来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0项修订类制度,以及《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5项新增制度,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投票计票制度》2项制度将被废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14项制度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12项进行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2项为新增制度。

序号本次制定、修订后及废止的制度名称修订情况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7《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制定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10《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制定11《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制定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13《承诺管理制度》制定14《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5《股东大会投票计票制度》废止1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修订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1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1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20《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2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2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2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24《内部审计制度》修订2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26《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制定2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28《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29《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制定

公司强调,本次治理制度的更新旨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控,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相关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市场分析认为,中环环保此次组织结构及治理制度调整,是对新《公司法》及监管规则的积极响应,预计将有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长期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本次调整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公告,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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