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奥一新闻)

近日

深圳观澜街道三号路接驳工程

遭遇恶意倾倒渣土事件

施工环境被严重破坏

公共利益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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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龙华消息,三号路接驳工程是观澜街道重点民生项目,位于辖属牛湖社区,已于10月20日完成路面混凝土浇筑。

然而,仅隔两天,10月22日19时至21时许,涉案人员驾驶泥头车,将约200立方米的渣土恶意倾倒至该路段,不仅严重扰乱工程施工秩序,更造成新浇筑路面损坏,需破除后重新建设,性质十分恶劣。

10月20日完成浇筑混凝土56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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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完成浇筑混凝土56立方米。
10月22日晚间7点至9点40分左右被恶意倒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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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晚间7点至9点40分左右被恶意倒土。

牛湖社区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上报,观澜街道迅速成立由执法队、平安法治办(交通安全)、建设工程事务部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并协调牛湖派出所、观澜交警中队,全面启动案件侦办工作。

专案协调组耗时一天半,成功锁定作案主体为毗邻街道某工地的泥头车司机。

10月27日,执法队组织作案人员清理偷倒的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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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执法队组织作案人员清理偷倒的渣土。

10月26日至27日,观澜街道执法队责令涉案人员对倾倒渣土进行清理,并同步核查路面损坏情况。11月10日,牛湖派出所联合区物价局启动涉案破损路面的修复定损工作,并于11月27日完成专业定损。11月29日,公安部门依法对两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后续将依法推进。

据介绍,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会构成多项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这不仅破坏城市面貌

更污染我们共同的土地与水源

每一处非法倾倒

都是对生态的伤害

若发现非法倾倒行为

请主动劝阻或向城管部门举报!

来源:深圳龙华

编辑:蔡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