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开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针对夜间交通违法高发时段,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现对近期查处的部分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自觉守法
姓名:谭某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204mg/100ml
姓名:陈某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25mg/100ml
姓名:周某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95mg/100ml
姓名:张某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91mg/100ml
姓名:胡某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78mg/100ml
姓名:余某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33mg/100ml
姓名:黄某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29mg/100ml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只要触碰到酒醉驾的红线
就必然会受到处罚
酒驾的成本
你真的承担不起: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开平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
严查严管态势
切勿心存侥幸!
部分素材来源:江门交警
编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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