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违法驾车上路
发生事故后竟选择逃逸?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代县:无证驾驶连撞两车,逃逸13小时被抓获
2025年7月30日21时50分许,在代县高苏线 19KM+200M 路段,惊险一幕骤然发生:一辆新能源小型轿车在行驶中,接连撞上对向的两辆二轮电动车。令人愤慨的是,肇事驾驶人冯某某在事故发生后,置伤员安危于不顾,既未报警求助,也未保护事故现场,而是选择驾车仓皇逃逸,试图以此逃脱应负的责任。
接到 110 报警指令后,代县交管大队民警火速奔赴事故现场,立即投入勘查取证工作。通过对现场周边及沿路监控的缜密排查,民警迅速锁定肇事车辆轨迹,以及驾驶人冯某某的藏身之处。
经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冯某某不仅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更存在未靠右侧通行的严重违法行为,这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诱因;事故发生后,其又选择驾车逃逸,错上加错。
次日上午 11 时,办案民警精准出击,在代县冯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在铁证面前,冯某某无从抵赖,对自己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繁峙:醉驾撞人逃逸,5小时后嫌疑人落网
2025年10月30日凌晨6时04分许,繁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群众报警称,砂河镇富民路与旭日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倒一名行人后肇事逃逸。
接警后,事故民警火速赶赴现场,一边紧急联系 120 急救中心前往救治伤员,一边立即开展现场初步勘查工作。彼时天色未亮,加之事故现场遗留碰撞痕迹较少,民警仅初步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小轿车。
事故民警随即对事发地展开走访调查,并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最终在憨山景区停车场初步锁定肇事车辆。经深入核查,驾驶人杨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此次驾车行为已涉嫌无证驾驶。
在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办案民警于当日上午 11 时许,在砂河镇某小区成功将杨某某抓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6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面对证据,杨某某对其醉酒驾车撞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交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杨某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避让行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且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均在进一步侦办中。两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警钟长鸣:无证驾驶的四大致命危害
无证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的安全漠视!它的危害远超你的想象: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为躲避执法检查,常常超速、超员、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严重干扰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给道路通行埋下巨大隐患。
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无证驾驶者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极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轻则车辆受损,重则致人伤亡,给多个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伤痛。
败坏社会法治风气
无证驾驶是藐视法律、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这种侥幸心理会弱化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助长交通违法的歪风邪气。
违法犯罪成本高昂
无证驾驶一经查获,将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若引发交通事故并逃逸,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全额赔付民事赔偿,个人档案留下污点,对自己和家庭造成长久的负面影响。
警钟长鸣:饮酒驾驶的四大致命危害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郑重提示:
✅交通事故发生后,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这是每个驾驶人的法定义务。
✅肇事逃逸不仅会加重违法处罚,还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面临高额民事赔偿,甚至锒铛入狱。
✅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持证驾驶、靠右行驶、文明行车,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他人负责。
安全驾驶无小事
莫让侥幸毁一生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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