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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切实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决定在随州市中心城区开展城市道路沿线区域违法停车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6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随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沿线区域,即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路沿石以上的区域,包括人行道、公共广场及各类停车场出入口等区域。

三、整治内容

1.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盲道、绿地等非停车区域的违法停车行为;

2.不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或压线、跨位的违法停车行为;

3.擅自占用、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

4.擅自挪移、破坏或者拆除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设备设施的;

5.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石墩等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的。

四、处罚标准

1.对违反在城市道路沿线区域的违法停车行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给予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的罚款;

2.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擅自挪移、破坏或者拆除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的设备设施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擅自占用、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电话:市城管执法委 3328058

曾都区城管执法局 3233330

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 3584565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

来源:随州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