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0年8月1日高先生通过银行为自己投保了中融年年稳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缴费期间为3年。在2021年8月第二年续费成功,但2022年8月第三年高先生一直未能续费成功,保险公司多方联系无果,发现高先生的手机号码及地址均发生了变更。很快,60天宽限期过后保单效力中止。

2023年4月家属致电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报理赔案,家属告知保险公司高先生于2023年2月因疾病身故,处理遗物的时候才发现高先生的保单,遂向保险公司报案。

由于高先生出险时保险合同已中止,根据条款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家属对此表示理解,保单后续按照中止状态下退保处理。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消费者高先生由于自身的原因,手机号码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致使保险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自己又忘记按时缴纳续期保费,导致保单效力中止。最终高先生出险后无法获得理赔。

虽然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但按照条款约定,投保人需补交效力恢复时应交纳的全部保险费及其利息,保单效力中止期间消费者失去了保险保障。

【风险提示】

据此,中融人寿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1.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如期交费是投保人应履行的义务。为更好地维护客户权益,对于长期交费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通常会向投保人提供交费提醒服务,若投保人超过约定交费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应及时交纳续期保险费,避免保单失效,保护自身权益。

2.合理利用“宽限期”。在宽限期内(续期保费约定缴费日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过了宽限期,仍未续缴保费,保单效力中止,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您可以在投保时,详细咨询保险业务员如何合理利用“宽限期”,以便合理安排缴费计划。

3.当您的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地址、职业等)变更时,一定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这样保险公司才能在后续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关于中融人寿: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2010年3月18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中融人寿秉持"应变、融和、创新、超越"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专注于人身保险市场的全面拓展,不断探索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自身的持续努力,为逐步富裕起来的中国民众提供周全的保险保障服务和专业的理财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