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毓兴作为张柏芝前经纪人,多年来争议不断。2014 年,他伪造公章以张柏芝经纪人身份签约《女神的新衣》,私吞 200 万出场费,导致张柏芝被全网指责 “合同诈骗”;2018 年卷款潜逃,2019 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债超 6000 万;2020 年起诉张柏芝反被好友揭露 “欠债不还”;2024 年更出格,发布歌曲《以犬之名》含沙射影辱骂张柏芝,歌词不堪入目,引发张柏芝团队起诉。此次庭审核心在于余毓兴指控张柏芝 2011 年签约后收取 4276 万港元预支片酬却未履约参演 6 部电影,索赔 12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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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再次开庭,法庭内气氛凝重。张柏芝身着黑色大衣,戴着口罩和墨镜,在助手陪同下进入法庭,虽极力保持镇定,但不难看出她的疲惫与紧张 。庭审开始,原告律师针对张柏芝提交的两份法庭声明内容差异展开盘问,这两份声明,一份称 “从未签署过经理人合约”,另一份则提到 “曾与余毓兴有口头合作约定”,明显的表述矛盾成为律师攻击的突破口。起初,张柏芝还能以平静语气回应 “时间太久记不清细节”,可随着律师追问越来越犀利,她逐渐难以招架。面对一连串尖锐问题,她多次强硬回应 “不记得”,情绪也愈发激动,甚至脱离问题本身,转而强调 “余毓兴一直在抹黑我,媒体报道让我压力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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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20 分钟后,庭审重新开始,张柏芝在助手安抚下情绪稍有缓和,但仍多次表示 “对数字敏感,合约中的金额、日期等细节记不清”,还自曝患有 “数字恐惧症”,称 “生活中连水电费缴纳、八达通充值都由助手负责,从未自己处理过涉及数字的事务,更不会仔细核对合约中的金额条款”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余毓兴跟随律师入场时状态轻松,仿佛这场官司对他毫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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