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数据已成为与土地、资本、劳动力同等重要的生产要素。然而,数据的无形性、流动性与复用性,使其产权界定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核心难题。数据收集采集权、数据使用权、数据拥有权、数据交易权、数据管理权构成的 “数据确权五大要素”,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系统性框架,既是规范数据要素流通的法律基础,也是释放数据价值的关键前提。
一、数据收集采集权:确权的起点与合规前提
数据收集采集权是数据确权的第一道关口,界定了 “谁有权收集数据”“如何收集数据” 的核心规则。这一权利并非无限扩张,而是以 “合法、正当、必要” 为基本原则 —— 收集主体需具备相应资质,收集行为需获得数据主体同意,收集范围需与使用目的相符,严禁过度采集、秘密采集等侵犯隐私与权益的行为。在实践中,企业收集用户信息需明确告知收集目的与范围,政务部门采集公共数据需遵循法定权限与程序,这既是对数据主体权益的保护,也是后续所有数据权利行使的合法性基础。若收集采集权缺乏明确界定,不仅会导致数据来源混乱、权益纠纷频发,更会为数据滥用、隐私泄露埋下隐患,从源头阻碍数据要素的合规流通。
二、数据拥有权:厘清归属的核心边界
数据拥有权是数据确权的核心,回答了 “数据归谁所有” 这一根本问题。与传统产权不同,数据拥有权的界定具有复杂性 —— 原始数据可能涉及个人、企业、公共部门等多个主体,经过加工处理后的衍生数据又会产生新的权利归属争议。当前实践中,学界与业界普遍认可 “多主体分层所有” 的逻辑:个人对其个人信息享有基础性所有权,企业对其合法收集、加工形成的经营性数据享有相应所有权,公共部门对公共数据享有所有权并承担公共管理责任。明确数据拥有权,能够避免 “数据无主” 导致的掠夺性使用,让数据主体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同时也为数据的后续流转奠定归属基础。
三、数据使用权:释放价值的关键环节
如果说拥有权是 “归属权”,那么使用权就是 “价值实现权”。数据使用权界定了数据主体及授权方在何种范围内、以何种方式使用数据的权利,核心在于 “合法使用、有限使用、安全使用”。在数字经济场景中,数据使用权的灵活配置至关重要:企业通过合法授权使用用户数据优化产品服务,科研机构利用公共数据开展技术创新,政府部门依托数据共享提升治理效能,这些都是使用权价值的具体体现。同时,使用权的行使必须受到约束,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与商业秘密,通过 “授权 - 使用 - 监管” 的闭环,实现数据价值与权益保护的平衡。
四、数据交易权:促进流通的市场保障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通,而数据交易权则为数据要素进入市场提供了产权保障。这一权利界定了数据拥有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数据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并获取收益的权利,是连接数据供给与需求的核心纽带。规范的数据交易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交易标的合法,不得涉及敏感数据、非法收集的数据;二是交易过程透明,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收益分配合理,确保数据原始主体与加工主体都能获得相应回报。当前,各地数据交易场所的建立、数据交易规则的完善,本质上都是对数据交易权的规范与保障,通过明确交易边界、降低交易成本,让数据要素在市场中自由流动、合理配置。
五、数据管理权:保障安全的基础支撑
数据确权不仅要 “明确权利”,更要 “保障权利实现”,数据管理权正是这一保障的核心。数据管理权涵盖数据的存储、保护、监管、追责等一系列权利与义务,其核心目标是确保数据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与合规。无论是数据拥有者还是使用者,都承担着相应的管理责任:企业需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数据泄露;政府部门需履行监管职责,打击非法数据交易;数据主体有权对自身数据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数据管理权的有效行使,能够防范数据安全风险,维护数据市场秩序,为其他四大权利的实现提供坚实支撑,形成 “权利明确、管理有序、安全可控” 的良性循环。
五大要素协同,构建数据确权完整体系
数据确权的五大要素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收集采集权是起点,奠定合规基础;拥有权是核心,明确归属边界;使用权是关键,释放数据价值;交易权是纽带,促进市场流通;管理权是保障,维护安全秩序。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唯有以五大要素为框架,不断完善数据确权的法律制度、技术标准与市场规则,才能破解数据产权界定的难题,让数据要素既 “流得动” 又 “管得住”,既 “有价值” 又 “守底线”。
数据确权是一场关乎数字经济未来的制度创新,五大要素的明确与协同,不仅能为数据主体提供权益保障,更能激活数据要素的无限潜能,推动数字经济朝着合规、安全、高效的方向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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