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盐城华厦绿城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制定的第三届选举办法已被盐南高新区住建部门撤销,业主对第二届业委会成立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据了解,盐南高新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此前已作出行政决定:因华厦绿城第二届业委会2025年7月发布的第三届选举办法违反《民法典》及《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撤销该选举办法。
这一处理结果引发业主对第二届业委会成立合法性的连锁质疑。
为何业主会对 第二届业委会成立产生质疑,这还要从一场官司说起。
2024年10月份,华厦绿城小区有18名业主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华 厦绿城业委会于2024年6月1日作出的“华厦绿城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关于西门停车场部分区域出租给第三方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决定 (华业决字[2024]2 号)。
起因业委会也在公众号内做了说明,2024 年春,华厦绿城第二届业委会将小区西门停车场业主使用的停车位出租给第三方安装充电桩对社会公开经营。同年 10 月,18名业主起诉业委会,称其滥用职权、损害权益,诉求撤销相关协议及决定。
法院于2025年9月5日作出(2025)苏0991民初1091号民事判决: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 “怀疑的种子” 已埋下,部分业主认为业委会是 “捞钱工具”。
而业委会则一肚子委屈,诉说五年任期内,为小区做的种种。
在今天,华夏绿城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发布“关于向业主分配公共收入的公告”,内容提到, 此前起诉开发商侵占小区房屋并胜诉,已执行到房屋占用使用费 34.48 万余元,加上业委会五年公共收益结余 40 万元,将按房屋面积分配至业主维修资金账户。目前开发商尚欠约 36 万元占用费待追讨,未完的事情也只能等全体业主或下一届业委会来完成!
这一事件也让我们清晰认识到,业委会要做到以 “公开透明化” 消解信任裂痕,让公共收益、资金使用全程对业主公开;靠 “制度化” 替代 “人治”,用清晰规则约束决策与监督,适时引入审计等加强财务监督;同时放下对立心态,与物业形成治理合力。
唯有这样,业主与业委会才能从 “期盼 — 质疑” 的循环,走向真正成熟的社区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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