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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社会关注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和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第四季度全县“三合一”场所督导实际,曝光以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以案示警,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防治,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隐患单位详情

案例一:螺阳镇XX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二层设置住宿床铺,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二:黄塘镇XX棋牌室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隔层设置住宿床铺,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三:黄塘镇XX足浴店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2层违规设置2张住宿床铺,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且电动车在室内停放充电。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四:崇武镇XX餐饭店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违规设置住宿床铺,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五:山霞镇XX食杂店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经营与住宿未做好防火分隔,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六:山霞镇XX沙嗲面店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经营与住宿未做好防火分隔,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七:东桥镇XX通讯行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一楼违规设置住宿床铺,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八:小岞镇XX(服装店)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经营与住宿未做好防火分隔,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九:辋川镇XX餐厅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3层、4层违规设置住宿床铺,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十:辋川镇XX五交商行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隔层违规设置住宿床铺,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十一:城南工业区XX酒行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违规设置4张住宿床铺,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四:城南工业区XX餐饮店

存在问题:经检查,该场所违规设置住宿床铺,已构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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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三合一”场所

必须严格禁止?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规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场所。该类场所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而且逃生困难,灭火救援难度大,极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惨剧。切勿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从自身和周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考虑,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

以案为鉴,以案示警

安全隐患常藏于疏忽

事故风险多源于懈怠

请各单位对照案例检视自身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排查并整改各项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 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转载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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