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委”陈玉珍近日提案“助理费除罪化”草案,将助理费变成由“立委”“统筹运用”且“免检据核销”,不只在党内引起不同意见,也让民进党捡到枪,以“自肥恶法”围剿在野阵营,争议持续延烧。
对此,陈玉珍9日在台立法机构受访时表示,这次提案是经过审慎讨论和缜密研究,期间研究美国、德国、日本、英国与韩国等地的公费助理制度,虽然各地制度有所差异,但大多由议员担任助理的直接雇主,所以这次提出的修法是有依据的。
陈玉珍续指,这次她提案修法“立法院组织法”跟“地方制度法”,不能说是为哪个党派而修,“立法院”有蓝绿白,地方也有300多位议员涉犯这些法,所以自己的建议修正方案写得非常清楚。不过陈玉珍也强调,她的版本并非一锤定音且不能改变,“立委”助理若有意见,她都欢迎。
参考现行“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规定:“'立法委员'每人得置公费助理8人至14人,由委员聘用;'立法院'应每年编列每一'立法委员'一定数额之助理费及其办公事务预算。公费助理与委员同进退;其依劳动基准法所规定之相关费用,均由'立法院'编列预算支应之。”岛内法界人士指出,
该条文虽然表面上这只是简单的规范,让“立委”能够以公费聘请助理来履行职责,但在实务运作与司法审查上,却暴露出法条内容不明确、授权不具体、制度保障不足的严重问题,导致各级法院对同类案件出现“判重、判轻、判无罪”等不同标准,而标准的衡量似乎只在主审法官的一念之间,难以令人信服。
其结果就是,类似的案件,有人被以“利用职务上机会诈领财物罪”重判七年以上、有人被以“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轻判或易科罚金,也有人获判无罪,法律适用成为凭主审法官主观解释的“命运测验”。
蓝委陈玉珍。(台媒)
回到修法草案本身,陈玉珍的初衷或是为了让法律规范更明确,避免民代误触法网。但正如台湾《联合报》的评论,无论是“立法委员”还是地方议会的助理费问题,本就有讨论空间,只是法条如何修正,既要符合社会价值,又不能沦为为特定犯罪解套,必须精细拿捏;此次引爆争议的关键在于,陈玉珍版本主张助理费由“立委”“统筹运用”且“不用检据核销”,遭外界质疑太宽松,甚至有“自肥”及因人设事之嫌,无怪连蓝营内部都有人跳脚,友党白营也不敢力挺。
民进党在2022年占据“立院”多数时也曾推动公务机要费除罪化,被舆论质疑是为陈水扁开后门,如果蓝营重蹈覆辙,即使在动机上与绿营有所不同,也很难撇清外界的质疑声浪。与此同时,狂打陈玉珍,民进党和绿侧翼们恐怕也不是为了什么是非正义,而是利用蓝委粗枝大叶的修法遂行政治斗争。
根据媒体报道,国民党团在12月8日上午召开内部干部会议,参与会议的蓝委大多认为不该贸然修法,有蓝委认为,助理费不是不能修法,但不该是这个方向,也有蓝委认为要修法就应订日出条款,时间点为2028年后,这届不适用,避免引发质疑。
与会者转述,干部会议最后决定,不急着推进修法,如果不能以事缓则圆的方式处理,干脆撤案,相关议题应让各界充分讨论、搜集更多意见,达成共识后再考虑如何处理。
提案蓝委陈玉珍今天受访时表示,她将提出修正版本,也会纳入助理工会的意见一并讨论,讨论后才会做出决定。
回想当初大罢免时,不少助绿工作者信誓旦旦地说,蓝白应该与罢团俯身沟通,化解外界对于立法机构改革法案的疑虑,说因为不沟通,在野点燃罢免柴火。
现如今陈玉珍只是提出草案,还在审查阶段,且当事人也愿意沟通,大罢免时嫌不沟通的人,如今却照三餐开骂,拒绝理性讨论。背后的目的是真的反对“立委”自肥,还是配合民进党的政治操作,相关人士更该扪心自问。
如果面对绿能光电案、学甲炉渣案、台南杀警案、八八枪击案、南市前经发局长陈凯凌收贿案,以及正副议长贿选案,民进党官商勾结的进行时都能装没看见,却把一个在野党“立委”还在审查阶段,根本没有定论的草案当作十恶不赦、大奸巨恶,这种选择性的正义只是再度暴露标榜正义者的虚伪双标,而围剿陈玉珍也不过是他们向民进党递上的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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