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金黄的谷穗撞上商标铁壁西初家村的田垄上,冯玉宽的直播镜头里只有随风摇曳的谷穗和晒场上的笸箩。这位村支书不会想到,祖辈相传的"小米"称谓,会因与科技品牌同名而成为原罪。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小米"商标确实在29类(食品)完成注册,但《商标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这让人想起2022年轰动一时的"青花椒"案。四川数十家餐馆因使用"青花椒鱼"遭索赔,最终最高法一锤定音:"青花椒作为植物名称和菜肴调味品通用名称,餐饮经营者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判决书中"防止权利滥用"的表述,如今看来仍具现实意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更值得玩味的是投诉理由中的"丑化高管形象"。冯玉宽的视频里既无人物对比也无隐喻暗示,仅有村民捧着谷物的特写。这种扩大化的侵权认定,让人联想到某车企起诉自媒体使用"保时捷"形容跑车速度的旧闻。商标保护的初衷本是防止消费者混淆,而非制造话语权的垄断。
乡村振兴需要怎样的法律温度在荣成市的晒谷场上,修改话术后的直播间数据断崖式下跌。当农民被迫用"本地谷子加工品"替代沿用千年的"小米",损失的不仅是流量,更是农产品与消费者之间最朴实的认知纽带。褚橙、柳桃等案例证明,农产品品牌化需要的是正向赋能,而非对通用名称的绞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特别强调:"对于具有公共属性的词汇,应当审慎认定侵权。"眼下正值乡村振兴关键期,当法务部的律师函飞向田间地头时,或许该先回答:我们是要保护一个商业符号,还是要守护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