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被前经纪人追讨1159万!庭审当场哭到发抖:“全是假的”...
香港高等法院12月8日开庭,这场官司热闹得像拍港片。前经纪人余毓兴告她拿了3633万港元预支片酬,说好的电影一部没拍,现在要追回1276万(约1159万人民币)。
原告方律师在庭上拍桌子:“合约写得清清楚楚!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她签字拿钱就该履约。”这预支款数额,放普通人身上得挣几辈子吧?
张柏芝这边更绝:“那合同是伪造的!签名根本不是我的。”她说所有合约事务都交给助手周静仪处理,自己压根没见过这纸“独家合约”。
一边说白纸黑字,一边说根本没签过,这戏比她演的《喜剧之王》还刺激。
8号早上8点半,张柏芝裹着大衣、口罩墨镜遮得严严实实进了法院。记者喊“张小姐早”,她还点头回了句“早”,看不出啥异样。
没想到开庭后,原告律师揪着她两份法庭声明的差异不放,连珠炮似的问。张柏芝一开始还硬着头皮答“不记得”,后来干脆反问律师:“你这问题问的有意义吗?”
法官都忍不住敲桌子了:“只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别反问。”她才小声说“明白”。
没撑多久,她突然趴在桌上哭起来,声音抖得厉害:“我两天没合眼了...媒体天天写我,对我太不公平...所有东西都是假的!”
现场记者镜头都怼脸上了。法官赶紧暂停,递了纸巾给她:“能继续吗?”她抹把脸:“可以。”
这事儿早有苗头。2024年余毓兴发新歌《以犬之名》,歌词暗戳戳说张柏芝“为签约自认是狗”,拿了钱就翻脸。当时张柏芝工作室直接发律师函:“全是瞎编!2014年他就伪造公章签过假合同,这次又是老把戏。”
1159万啊,可不是小数目。要我说,不管是真是假,明星签合同前好歹过过眼吧?助手代签就能甩锅?但余毓兴这从伪造公章到写歌内涵的操作,也够“精彩”的。
现在就看法院怎么判了。合约签名真假一验便知,要是真伪造,那余毓兴可就不止是追债了。
你们觉得,这1159万到底该不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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