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发布”消息,从12月11日召开的湖北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联席会议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获悉,根据中央编办、湖北省委编委有关批复精神,同意单独设立湖北省文物局,作为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再挂省文物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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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第一财经
编辑丨胡馨月
编审丨雷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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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武汉发布”消息,从12月11日召开的湖北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联席会议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获悉,根据中央编办、湖北省委编委有关批复精神,同意单独设立湖北省文物局,作为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再挂省文物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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