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我生在风雨飘摇的民国,天津的租界里,旧礼教与新思潮正剧烈碰撞。
我以为可以永远在洋场舞会的乐声中旋转,却不知这浮华之下是军阀混战的暗流,而每个人的命运,都如风中浮萍。
作为备受宠爱的赵家四小姐,我读洋书,跳新舞,享受着那个时代最前沿的自由。
但这份被安排好的安稳,像一件华美的紧身衣,让我隐隐窒息。我渴望一场能将我彻底点燃的爱情,哪怕代价是烧掉我所拥有的一切。
那场舞会,他像一道光,劈开了我平庸的世界。他不是温文尔雅的公子,而是带着战场硝烟气的少帅。当他邀我共舞,在我耳边许下“带你飞”的承诺时,我的心便跟着他,再也回不来了。
为这份爱,我与家庭决裂,奔赴奉天。父亲登报将我除名,我成了他藏在帅府里的一个秘密。
世人眼中,我是被金屋藏娇,享尽宠爱,只有我知道,那份没有名分、不能见光的甜蜜,滋味有多么苦涩。
西安一声枪响,他从云端跌落,成了阶下之囚。命运将一张去往自由美国的船票,和一个冰冷的牢笼同时摆在我面前。
我做出了选择,那扇铁门在我身后落下,一锁便是七十二载。后世将此传为佳话,赞我情深义重。
可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这漫长的幽居岁月里,我曾无数次地问自己:我用一生的自由换来的,究竟是一份至死不渝的爱,还是一个画地为牢、至死方休的枷锁
01
夏威夷的午后,阳光总是这样慷慨,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在房间里投下斑马一样的光影。空气里有咸湿的海风和栀子花的甜香,一切都显得那么安详、静谧。我坐在藤椅里,手里摩挲着一个早已褪色的蝴蝶标本,那是我十六岁那年的心爱之物,如今翅膀上的金粉已经脱落,只剩下脆弱的脉络,像一张写满了往事的地图。
身旁的躺椅上,汉卿在打盹。他老了,真的老了,曾经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神,如今总是蒙着一层水汽,像隔着雾看这个世界。他睡着的时候很安静,不再是那个搅动风云的少帅,只是一个需要人照顾的普通老人。海鸟在窗外鸣叫,一声声,清越而自由。我的思绪,便被这鸟鸣拉扯着,穿过几十年的光阴,回到了那个改变我一生的夜晚。
那一年,我十六岁,还是天津城里无忧无虑的赵家四小姐。
我的家,在当时的津门算得上是顶顶时髦的人家。父亲赵庆华是北洋政府的交通次长,虽是旧派出身的官员,思想却不古板。他给我们几个女儿请了英文老师,鼓励我们去圣功女学读书,甚至默许我们跟着哥哥姐姐们去打网球、骑马、跳交际舞。
我家的客厅里,摆着天津城里第一批从美国运来的留声机,每天下午,姐姐们都会放起最新的爵士乐,教我跳查尔斯顿舞步。我的生活,就像那留声机里流淌出的欢快音符,充满了明媚的、不知愁滋味的阳光。
改变一切的那天,是蔡公馆的一场盛大舞会。
那天下午,家里热闹非凡。姐姐们围着我,叽叽喳喳地帮我出主意。“绮霞,我看你穿那件淡粉色的最好,衬得你皮肤白。”大姐说。“不行不行,那件太素了,今晚来的可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得穿那件法国设计师刚做好的蝴蝶裙,保证一出场就压住所有人。”二姐反驳道。
最终,我选了那条蝴蝶裙。裙子是淡紫色的薄纱,上面用银线绣满了栩栩如生的蝴蝶,裙摆很大,转起圈来,整个人就像一只准备破茧而出的蝴蝶。姐姐们帮我把头发烫成时髦的波浪卷,又在我耳垂上别了一对珍珠耳环。镜子里的我,脸颊因为兴奋而泛着红晕,眼睛亮得像含着两颗星星。我对自己说,赵一荻,今晚,你就是全场最美的。
蔡公馆里流光溢彩,水晶吊灯的光芒将舞厅照得如同白昼。男人们穿着笔挺的西装,女人们珠光宝气,空气中混合着香水、雪茄和香槟的味道。我有些拘谨地跟在哥哥身后,像一只初次离巢的雏鸟,好奇又胆怯地打量着这个浮华的世界。
然后,我看见了他。
张汉卿。
他被一群人簇拥在舞池中央,跟报纸上照片里的样子一样,又不太一样。照片是死的,人是活的。他很高,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军礼服,肩上的将星闪闪发光。他没有旁人那种公子哥式的温文尔雅,身上有一种军人特有的、不容置疑的利落和霸气。他在和人谈笑,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但那双眼睛,却像鹰一样,锐利地扫视着全场。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注意到我的。当那双锐利的眼睛落在我身上时,我感觉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舞曲切换,一支优雅的华尔兹响起。他穿过人群,径直向我走来。周围的喧闹声仿佛瞬间被抽离了,我的世界里,只剩下他越来越近的、稳健的脚步声。
“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是否有幸,能请你跳支舞?”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东北口音的磁性,像大提琴的弦,在我的心上轻轻划过。
我紧张得手心冒汗,把手递给了他。当他的手掌握住我的手时,一种温热而有力的触感传来,让我莫名地感到一阵心安。我们滑入舞池,他的舞步娴熟而自信,带着我旋转,跳跃。我感觉自己真的像一只蝴蝶,在他有力的臂膀间,轻盈地飞舞。
“赵小姐的舞跳得真好,像一只准备飞走的蝴蝶。”他贴近我的耳边,温热的气息吹得我耳朵发痒。
“张少帅过奖了,蝴蝶再美,也飞不出这天津城。”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一些,但微微颤抖的尾音还是出卖了我。
他低低地笑了,那笑声像是从胸腔里发出来的,带着一种掌控一切的自信。“那可不一定,”他凑得更近了些,“若是我带你飞呢?”
那一瞬间,我的心,彻底乱了。
舞会结束后,汉卿开始频繁地约我。他会开着最新款的别克轿车来我家门口等我,带我去跑马场骑马,去利顺德吃最地道的西餐,去光明戏院看美国电影。他和我之前见过的所有男人都不同,他会给我讲战场上九死一生的故事,会跟我分析欧洲复杂的时局,他的世界对我来说,新奇、广阔,又带着一丝致命的危险。我像一个贪婪的学生,沉醉在他描绘的那个宏大世界里,无法自拔。
我们之间的流言蜚语,很快就像春天里的柳絮一样,飘满了整个天津的社交圈。这些话,自然也传到了父亲的耳朵里。
那天晚饭后,气氛格外压抑。父亲一言不发地喝着茶,母亲和姐姐们则不安地交换着眼神。终于,父亲放下了茶杯,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一荻,你跟我到书房来。”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书房里,父亲背着手,站在床前,脸色铁青。我惴惴不安地站在他身后,像一个等待审判的犯人。
“说吧,你和那个张学良,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是朋友。”我小声地辩解。
“朋友?”父亲猛地转过身,眼神凌厉地看着我,“朋友会天天开着车来接你?朋友会闹得满城风雨?赵一荻,你是我赵庆华的女儿,从小读的是圣贤书,学的是礼义廉耻!你可知那张汉卿在东北已有家室?他的夫人于凤至,是他父亲张作霖亲自为他指定的,出身商贾大户,是明媒正娶的帅府夫人!你是什么?你凑上去算什么?你去给他做妾吗?我赵庆华的女儿,不能这么作践自己!”
父亲的话,像一盆结着冰碴的冷水,从头到脚浇在我滚烫的心上。我一直沉浸在恋爱的甜蜜里,刻意地忽略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于凤至的存在。在我的世界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纯粹、干净,不应该有任何杂质。可父亲的话,残忍地将我拉回了现实。现实是,我爱上的这个男人,他已经属于另一个女人了。我们之间这段令人心悸的感情,从一开始,就带着原罪。
我浑身冰冷,脑子里乱成一团。我所向往的,究竟是汉卿这个人,还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心动?我迷恋的,究竟是一份平等的爱情,还是仅仅迷恋于他身上那股可以冲破一切束缚的力量?这份致命的吸引力,会带我飞向他许诺过的天空,还是将我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带着一身的寒气和满心的困惑,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把自己关起来,不见任何人,也不接汉卿打来的电话。我想冷静下来,想弄明白自己到底要什么。可是,越是想冷静,他的身影,他的声音,他说的每一句话,就越是清晰地在我脑海里盘旋。
几天后,我终于忍不住,在一个午后,偷偷溜出去见了他。
我们在海河边的一家咖啡馆里见面。我将父亲的话,原封不动地转述给了他,声音里带着我自己都未曾察见的哽咽和委屈。我看着他,想从他脸上看到一丝一毫的退缩,或者,哪怕给我一个虚无缥缈的、关于未来的承诺也好。
但他没有。他只是静静地听着,那双深邃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等我说完,他伸出手,握住了我放在桌上冰凉的手。他的手掌很大,很温暖,包裹着我的手,也仿佛包裹住了我所有的不安。
“一荻,”他开口了,声音前所未有的认真,“你父亲说得对。我是个军人,也是一军主帅,家国天下的责任,我都背在身上。我给不了你妻子的名分,那个位置,是凤至姐的。这是我父亲定下的,也是整个帅府,整个东北都知道的事实,我无法改变。”
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
他却握紧了我的手,继续说道:“但是我张汉卿,可以给你我的心。我可以给你一个只属于你的地方,一个没有外人打扰,让你安心的家。在那个家里,你不是谁的附属品,你就是你,赵一荻。我张汉卿,除了名分,什么都可以给你。我的爱,我的时间,我的一切。”
他看着我,目光灼热而真诚,像一团火,要将我融化。我抬头,顺着他的目光望向窗外,那片天空广阔无垠,那是属于他的东北的天空。我又回头,仿佛能看到身后那座规矩森严、给了我十六年安稳,也给了我十六年束缚的赵家小楼。
他的话,像一个甜蜜的毒药,精准地击中了我内心最深处的渴望和矛盾。我渴望挣脱家庭的束缚,渴望独一无二的爱情,渴望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似乎能给我这一切。
可我也清楚地知道,一个没有名分的“家”,真的能算家吗?一份被排除在“正统”之外的爱,真的能算作“拥有”吗?
当他慷慨地许诺给我“一切”的时候,是否也意味着,我必须放弃我原本拥有的一切——我的家族,我的声誉,我作为一个大家闺秀被社会承认的、体面的未来?
这究竟是一份不求回报的慷慨赠予,还是一场需要我用一生自由去偿还的、代价高昂的交易?
那一刻,十六岁的我,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一边是阳光普照的平坦大道,一边是通往未知悬崖的迷雾小径。而那个男人,就站在迷雾的入口,向我伸出了手。
02
父亲的禁令像一道无形的墙,将我和汉卿隔离开来。我的电话被监听,出门有家里的司机跟着,连姐姐们也被告诫,不许再带我出去参加任何舞会。白天,我是那个关在笼子里的、循规蹈矩的赵家四小姐,听着父亲请来的先生讲《女诫》和《内训》,字字句句都像是在敲打我。夜晚,我却在思念的煎熬中辗转反侧,汉卿那句“我带你飞”的承诺,像魔咒一样在我耳边回响。
我开始疯狂地思考“名分”的意义。从小到大,我被教育,一个女人最好的归宿,就是嫁一个好人家,成为明媒正娶的妻子。
可如今,我爱上的人,却无法给我这个“最好”的归宿。我一遍遍地问自己,难道爱情的价值,就是用那一纸婚书来衡量的吗?难道两个灵魂的共鸣,抵不过一个世俗的头衔吗?
我内心的天平,在剧烈地摇摆。一边是家族的荣誉、父亲的期盼和安稳可见的未来;另一边,是汉卿灼热的眼神、刻骨铭心的爱恋和一份不被世俗承认的、充满风险的“自由”。
最终,压倒天平的,是汉卿从奉天打来的一个长途电话。
那时候,长途电话还是个稀罕物,声音嘈杂不清,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他因为公务回了奉天,我们已经半个多月没见面了。电话里,他没有多说什么情话,只是用他那特有的、带着一丝疲惫的沙哑声音问我:“一荻,你想我吗?”
就这么一句简单的话,瞬间击溃了我所有的防线。我想他,我想得快要疯了。
“汉卿,我……”我哽咽着,说不出话。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然后,我听到他清晰而坚定地说:“来奉天吧,一荻。到我身边来。”
那一刻,我下定了决心。我不要为了世俗的认可,放弃这段让我奋不顾身的感情。我宁愿赌上我的全部,去换一个和他在一起的可能。哪怕前面是深渊,我也要跳下去看一看。
我没有选择激烈地与家庭对抗,也没有留下什么诀别信。那太戏剧化了,像一场幼稚的表演。我选择了一个最平常的清晨,用最平静的方式,告别我的过去。
那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穿着一身素雅的学生装,和家人一起吃早饭。餐桌上的气氛依旧沉闷,父亲翻着报纸,看我的眼神里依旧带着审视和失望。母亲心疼地往我碗里夹了一个荷包蛋,欲言又止。我强忍着眼眶里的泪水,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对他们说:“爸爸,妈妈,我今天去同学家住几天,温习功课。”
父亲“嗯”了一声,没有抬头。母亲叮嘱我:“早点回来,别在外面玩野了。”
我点了点头,快步走出了餐厅。我怕再多待一秒,我的伪装就会崩溃。
我的行李很简单,只有一个小小的牛皮箱。里面装着几件换洗的素色旗袍,我最爱的那本泰戈尔的《飞鸟集》,还有汉卿送我的那个蝴蝶标本。我把它小心翼翼地夹在书里,仿佛这样就能留住我们最初相遇时的那份美好。
当司机把我送到火车站,我独自一人提着箱子,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时,我才回头,望向家的方向。那座灰色的二层小楼,在清晨的薄雾里显得有些模糊。那里,有爱我的父母,有疼我的兄姐,有我十六年无忧无虑的岁月。我知道,从我踏上这趟开往奉天的火车开始,我就是亲手关上了那扇通往过去的大门。
从今往后,我赵一荻,再也不是那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四小姐了。我只是赵一荻,一个为了爱情,抛弃一切的女人。
火车轰隆隆地向北驶去,窗外的景物飞速倒退,就像我被抛在身后的生活。我没有害怕,也没有后悔,心里反而有一种破釜沉舟般的、奇异的平静。
几天后,我的“私奔”行为,在天津的上流社会掀起了轩然大波。我成了那些太太小姐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一个不知廉耻、自甘堕落的反面教材。而最沉重的打击,来自我的父亲。
他没有派人来抓我回去,而是做了一件更决绝的事。他在天津最大的报纸《大公报》上,刊登了一则声明,字字如刀:
“四女一荻,近日为自由平等所惑,竟自私奔,不知去向。查照家祠规条,应即将四女一荻除名。此后,任其生死,不予闻问。”
看到这份报纸的时候,我正在奉天大帅府里,汉卿为我准备的“小楼”中。那是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洋楼,装修得很精致,所有的家具都是崭新的。可当我读完报纸上的每一个字,我感觉自己像是瞬间被扔进了一个冰窖,浑身冰冷,所有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除名。
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词。它意味着,我被我的家族,被我的父亲,彻底抛弃了。我不再是赵家的女儿,我成了一个没有根的、飘零的浮萍。
汉卿从身后轻轻抱住我,他的胸膛很温暖,却无法驱散我心中那刺骨的寒意。
“一荻,别怕,有我。”他把下巴抵在我的头顶,轻声说。
我没有哭,眼泪仿佛都冻住了。我只是像个木偶一样,喃喃自语:“汉卿,我没有家了。”
他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再说话。然后,他收紧了手臂,用一种无比郑重的语气说:“这里,就是你的家。”
我靠在他的怀里,看着窗外那片灰蒙蒙的、属于东北的天空,心里一片茫然。这里,真的是我的家吗?
初到奉天的日子,是新奇而又压抑的。奉天大帅府,比我想象中更宏伟,也更像一座壁垒森严的城池。高高的院墙,随处可见的持枪卫兵,来来往往的军官幕僚,都让我这个从天津洋场里出来的女学生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我住的“小楼”,在帅府东墙边上,与汉卿和于凤至居住的主楼隔着一个种满了丁香树的花园。这里很安静,安静得有些孤独。为了掩人耳目,汉卿给了我一个“私人秘书”的身份,负责帮他整理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和信件。我不能随意在帅府里走动,更不能公开露面。我就像他藏在帅府里的一个秘密,一个不能见光的影子。
每天,我大部分的时间,就是等他。
等他开完冗长的军事会议,等他应酬完那些脑满肠肥的政客,等他从主楼——那个属于他和于凤至的、真正的家——走过花园,来到我的小楼。
当他推门而入,脱下军装,带着一身疲惫倒在我的沙发上时,我才感觉自己是真实存在的。我会为他沏上一壶他爱喝的龙井,听他抱怨时局的烦扰,或者只是静静地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有力的心跳。那些时刻,是甜蜜的,也是我唯一的慰藉。
但当他离开后,巨大的空虚和孤独就会像潮水一样,将我彻底吞噬。我能隔着花园,听到主楼传来的隐隐约约的热闹声,那是他的孩子们玩闹的笑声,是于凤至招待宾客的喧哗声。那里,有他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的、完整的家庭生活。而我,只是这个家庭之外的、一个孤零零的旁观者。
我开始明白,我用离家出走的决绝,换来的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而是一个更华丽、也更孤单的笼子。
03
在奉天待了三个月,我终于见到了她——于凤至。
我曾无数次地想象过和她见面的场景。我想象过她会对我破口大骂,或者用轻蔑的眼神将我凌迟。但所有这些想象,在她真正出现在我面前时,都显得那么幼稚可笑。
那是一个初夏的午后,我正在小楼里读着泰戈尔的诗。佣人通报说:“夫人来了。”我心里一紧,拿着书的手不自觉地收紧了。
她就那样走了进来,穿着一身宝蓝色的暗花旗袍,外面披着一件白色的针织披肩,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她比我想象中更端庄,更大气,脸上带着一种从容不迫的微笑,那种微笑,是一个大家族女主人的专属。她不美,但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气场。
她没有看我,而是先环视了一下房间的布置,然后才将目光落在我身上,那目光里没有敌意,只有一种淡淡的、居高临下的审视。
“你就是赵四小姐吧?”她开口了,声音很温和。
我站起身,局促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点了点头,叫了一声:“大姐。”这是汉卿教我的,他说,在帅府,所有人都这么称呼她。
她笑了笑,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她带来的仆人将手里提着的燕窝、绸缎等礼物放在桌上。
“妹妹,你来了,汉卿总算有个知冷知热的人在身边了。他那脾气,工作起来就不要命,身边是该有个人好好照顾他。”她拉起我的手,轻轻拍了拍,像一个关怀妹妹的亲切姐姐。
她的手保养得很好,温暖而柔软,可我却觉得那温度带着一丝冰凉。
她继续说:“只是,这帅府里人多口杂,你又是大家闺-秀出身,总这么没名没分地住在这里,也不是个长久之计。委屈了你。我在外面,给你们备了一处宅子,在北陵附近,环境清静,也自由些。你们搬到哪里去住,旁人也就说不出什么闲话了。”
她的每一句话,都说得那么合情合理,充满了“为我好”的善意。但我立刻就听懂了她话里的潜台词:这里,是她于凤至的地盘,是我张学良夫人的家,我赵一荻,终究是个外人,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妹妹”。她要做的,就是把我这个“麻烦”,从她的视野里,从帅府这个权力的中心,挪开。
那一刻,一股莫名的倔强涌上了我的心头。我轻轻地抽回我的手,看着她,第一次鼓起勇气,清晰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
我说:“谢谢大姐的好意。我来这里,不是为了自由,也不是为了清静。我就是为了汉卿。他在哪儿,我就在哪儿。只要能陪着他,我不在乎别人说什么,也不觉得委屈。”
我看到,当我说完这番话时,她那始终挂着得体微笑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极为复杂的表情。有惊讶,有审视,或许,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她大概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十六岁女孩,骨子里竟然是这么执拗。
我们的第一场交锋,没有争吵,没有眼泪,就在这样波澜不惊的对话中结束了。我守住了我的“小楼”,也彻底宣告了我的立场——我不是来做客的,我是来扎根的。
这场无声的战争,没有赢家。我留下了,但也从此被牢牢地钉在了“第三者”的耻辱柱上。
汉卿对我,确实是极尽宠爱。
他知道我喜欢时髦的东西,就托人从巴黎给我带回最新款的香水和手袋;知道我喜欢读书,就让北平的朋友给我搜罗各种西洋小说和诗集。我的小楼里,物质上什么都不缺,像一个精致的娃娃屋。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他会像个大男孩一样,枕在我的腿上,让我给他读诗。他会笨拙地跟着留声机里的音乐,邀我跳上一曲蹩脚的探戈,逗得我哈哈大笑。在我的小楼里,他可以暂时卸下“少帅”的沉重盔甲,变回那个有些孩子气的张汉卿。这些时刻,是我生活中最甜的部分,是支撑我在这座孤岛上继续留下来的“蜜糖”。
但是,蜜糖的背后,是更深的苦涩。
当他离开小楼,穿过花园,回到主楼之后,巨大的空虚和孤独就会像黑夜一样,将我彻底吞噬。我常常一个人站在二楼的窗边,像一个偷窥者,远远地望着主楼里的灯火通明。
我能看到,每当帅府有重要的宴会时,汉卿会穿着笔挺的军装,于凤至会戴上最华丽的珠宝,他们并肩而立,接受着所有人的祝贺和敬意。
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是这个权势王国的国王与王后。而我,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远远地看着属于他们的荣光。
我像一个可笑的寄居蟹,住在他爱情的华美外壳里,却没有真正的归属感。我拥有他的爱,却没有拥有他的世界。
这种割裂感,让我开始陷入一种深深的自我怀疑和身份迷失。我不再是天津那个受人尊敬的赵家四小姐,我也不是奉天人人敬仰的少帅夫人。那我究竟是谁?我存在的意义,难道就是做他疲惫时的慰藉,做他生活里的一个无足轻重的“点缀”吗?
我害怕,我害怕自己会在这日复一日的、无望的等待中,彻底失去自我,变成一个只懂得依附男人的怨妇。
为了摆脱这种恐惧,我开始拼命地寻找自己的价值。我让佣人教我做菜,从最简单的洗菜、切菜开始学起。曾经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手上开始出现被热油烫伤的泡,被刀切破的口子。我学着给他做他爱吃的东北菜,看着他把我做的菜吃得干干净净,那种满足感,比收到任何昂贵的礼物都让我开心。
我还开始学着为他打理衣物,把他的军装熨烫得平平整整,把他的衬衫领子洗得洁白如新。我试图用这些最“生活”、最“妻子”化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不可或缺,来填补我内心那个关于“名分”的巨大黑洞。
这种努力,既是我对他炽热爱恋的回应,也是一种绝望的自救。我拼命地想抓住一些实在的东西,来证明我不仅仅是一个被他“金屋藏娇”的情人。
可我越是努力,就越是清醒地认识到,我所做的一切,都无法改变我是一个“外人”的事实。我的小楼,看似蜜糖包裹,实则是一个精致的牢笼。它困住了我的脚步,也困住了我的身份。而打开这个牢笼的钥匙,却从来都不在我的手上。
04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那个夜晚,彻底改变了东北的命运,也彻底改变了我和汉卿的生活。
当日本关东军炮轰北大营的消息传来时,汉卿正在北平。随之而来的,是东北全境的沦陷,和他背负上的、那顶沉重得足以压垮任何人的“不抵抗将军”的骂名。
一夜之间,他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帅,变成了千夫所指的民族罪人。那段时间,他整个人都变了。他变得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在书房里枯坐到天明。、
他的脾气也变得异常暴躁,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大发雷霆。曾经的飞扬与自信,被一种深沉的、化不开的痛苦和压抑所取代。
我陪着他,从奉天到北平,再到天津。在那些颠沛流离的日子里,我成了他唯一的避风港。只有在我这里,他才会短暂地卸下所有的防备和伪装,像个受伤的孩子一样,把头埋在我的怀里,一言不发。
我不再向他索求风花雪月的浪漫,也不再计较那些虚无的名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他最艰难、最痛苦的时候,给他一点人间的温暖。我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抚平紧锁的眉头。我们的爱情,在时代的烽火和巨大的磨难中,褪去了最初的激情和浪漫色彩,变得沉重、压抑,却也因此而更加真实。我不再是那个需要他带领飞翔的蝴蝶,而是成了与他一同在暴风雨中颠簸的小船上,唯一的同伴。
就在这最灰暗、最动荡的日子里,我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小生命的到来,像一道微弱却温暖的光,照进了我们阴霾密布的生活。汉卿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了久违的、纯粹的笑容。他抱着我,一遍又一遍地喃喃自语:“一荻,我们要有自己的孩子了,我们有孩子了……”
儿子的降生,给我这个在名分之外漂泊的女人,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他叫张闾琳,是我和汉卿血脉的延续,是我在这段不被承认的关系里,最真实、最无可辩驳的存在。抱着他小小的、柔软的身体,闻着他身上淡淡的奶香,我感觉自己终于不再是一个“外人”,一个“情妇”,而是一个母亲。这个小小的生命,将我和汉卿,将我这个“外来者”,和张家这个庞大的家族,用一种最原始的方式,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虽然时局动荡,我们居无定所,但只要看着身边熟睡的汉卿和襁褓中酣睡的儿子,我就觉得内心无比安宁。我以为,这样的幸福会一直持续下去。
但幸福,终究是短暂的。
随着“剿共”战事的日益紧张,汉卿需要常年待在战区,我们的处境也变得越来越危险。带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在兵荒马乱中东奔西走,不仅不安全,也极容易暴露汉卿的行踪,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就在我为此焦虑不安的时候,于凤至再次找到了我。
那是在上海,我们暂时落脚的一处公寓里。她风尘仆仆地从国外赶来,看起来清瘦了不少。这一次,她的脸上没有了在奉天时的那种从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切的忧虑。
她没有和我寒暄,开门见山地说:“妹妹,现在时局太乱了。汉卿的处境,你也知道,他现在是众矢之的。你带着孩子跟在他身边,目标太大,对你们,对他,都不好。”
我的心,沉了下去。
她看着我怀里抱着的孩子,眼神变得柔和了一些。“孩子是无辜的,他应该有一个安全、安定的成长环境。这样吧,你把孩子交给我,我带他去美国。我在洛杉矶有房产,可以把他送到最好的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等将来……等将来局势稳定了,你们母子总有团聚的一天。”
她的话,像一把温柔的刀,插在我的心上。我知道,她说的是对的。把儿子送到美国,远离这片战火纷飞的土地,是对他最好的选择。
可这对我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送走儿子,意味着我将再次变回孤身一人。意味着我刚刚获得的、唯一的“身份”——母亲,也要被暂时剥夺。我将再次变回那个除了汉卿的爱之外,一无所有的赵一荻。
我看着怀里呀呀学语的儿子,他用胖乎乎的小手抓着我的手指,冲我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无法呼吸。
汉卿也沉默了。他知道这是最好的安排,但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愧疚和不忍。
最终,我还是点了头。我不能因为我的自私,毁了孩子的一生。
在上海的码头送别的那天,天气阴沉,就像我的心情。我紧紧地抱着小闾琳,想把他身上的味道,他的样子,他的一切,都刻进我的骨子里。我一遍又一遍地亲吻着他光洁的额头,在他耳边低语:“宝宝,要听话,要好好长大,要等妈妈……妈妈很快就来接你……”
于凤至从我怀里接过了孩子。当孩子离开我怀抱的那一刻,我感觉我的心,瞬间被掏空了。小闾琳似乎感觉到了分离,在我怀里还笑呵呵的他,到了于凤至的怀里,便“哇”地一声大哭起来。那哭声,像一根根针,扎在我的心上。
我不敢再看,我怕自己会不顾一切地把孩子抢回来。
轮船拉响了悠长的汽笛,缓缓地驶离码头。我站在人群中,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我看着那艘白色的轮船,在灰色的海面上,越驶越远,直到变成一个模糊的小黑点,最终消失在海天相接的地方。
我感觉我的心,也跟着那艘船,一起被带走了。
我的人生,似乎总是在得到和失去之间永无休止地徘徊。为了得到汉卿的爱,我失去了我的家庭和名誉。为了拥有一个母亲的身份,我短暂地得到了慰藉。而现在,为了汉卿和儿子的“前途”,我又必须亲手放弃我唯一的孩子。
每一次,我都选择了为了他,而放弃一些本该属于“我”的东西。我不知道,这样的放弃,何时才是个尽头。
05
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这个日子,我永生难忘。
西安事变的消息,像一个晴天霹雳,毫无征兆地在我头顶炸响。报纸上铺天盖地的号外,广播里声嘶力竭的播报,都在说着同一件事:副司令张学良在西安扣押了委员长蒋介石,发动兵谏,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
我整个人都懵了。我疯了一样地四处打听他的消息,给他身边所有的副官、朋友打电话,但电话要么打不通,要么就是无人接听。那几天,我活在一种极度的、令人窒息的恐惧和煎熬中。我吃不下,睡不着,整个人就像一根被拉到极致的弦,随时都可能断裂。
整个世界都在谈论他。报纸上,有人骂他是“犯上作乱”的千古罪人,有人说他是“逼蒋抗日”的民族英雄。这些宏大的、复杂的政治评价,我听不懂,也不在乎。对我来说,他不是什么副司令,不是什么英雄或罪人,他只是我的汉卿,是我爱的人,是我孩子的父亲。
我不在乎政治的对错,我只在乎他的生死。
那十几天,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直到事变和平解决的消息传来,我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下。我天真地以为,风暴过去了,一切都会回到正轨。
然而,我错了。
汉卿亲自护送蒋介石回到南京,随即就被军事法庭审判,并被软禁了起来。
这个消息,比他发动兵谏的消息,更让我感到绝望。兵谏,是轰轰烈烈的,哪怕失败,也是英雄的悲剧。而被囚禁,则是一种无声的、漫长的、足以磨灭掉一个人所有意志和锐气的凌迟。
于凤至作为他合法的妻子,在第一时间就从国外赶回,到南京去为他四处周旋、打点,并陪伴在他身边。而我,再一次被置于一个尴尬的、无能为力的境地。我没有名分,没有立场,连去探望他的资格都没有。我只能在上海的公寓里,像一只被困在笼中的困兽,日夜不停地为他祈祷。
就在我几乎要被绝望吞噬的时候,我收到了于凤至辗转托人带来的一封信。
信里,她告诉我,汉卿的监禁可能是长期的,也许是三年五年,也许……是一辈子。她在南京陪伴了一段时间,但国外的几个孩子还需要她回去照顾,尤其是我们的小闾琳,年纪还小,离不开人。她希望我能去美国,代替她,去照顾我的儿子,也顺便帮她照看其他的孩子。她说,这是汉卿的意思,他不想我被拖累,希望我能有自己的生活。
拿着那封信,我的手不停地颤抖。
这是一个巨大的、无法抗拒的诱惑。
去美国。
这两个字,对我来说,意味着太多。它意味着自由,意味着我可以立刻飞到我日思夜想的儿子身边,抱着他,亲吻他,看着他长大。意味着我可以在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过上一种全新的、平静安稳的生活。我可以摆脱“赵四小姐”这个沉重的名号,摆脫“张学良情妇”这个屈辱的身份,重新开始。
而留下,又意味着什么?
留下,则意味着要主动跳进一个前途未卜、深不见底的深渊。去陪伴一个失去自由的囚犯,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度过不知尽头的幽禁岁月。那将是怎样一种生活?没有社交,没有朋友,没有希望,只有日复一日的沉寂和消磨。
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画面。一个画面里,是加州灿烂的阳光下,我牵着儿子的手,在草地上奔跑,笑声清脆。另一个画面里,是阴暗潮湿的房间里,我对着一盏孤灯,和同样被囚禁的他,相对无言。
自由与爱情。儿子与爱人。
我再一次,被推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
这一次,没有人逼我,没有人要求我。选择权,完完全全地握在我自己的手里。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三天三夜。我想起了天津舞会上,他灼热的眼神;想起了奉天小楼里,他枕在我腿上时的疲惫;想起了他背负“不抵抗”骂名时,那痛苦而隐忍的背影;想起了在码头送别儿子时,他眼中的愧疚。
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在他最风光的时候,我分享了他的荣耀;在他最痛苦的时候,我分担了他的忧愁。如今,在他人生最黑暗、最无助的时刻,我怎么能转身离开?
如果我走了,去追求我个人的幸福和自由,那我们之间那份所谓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又算什么呢?
三天后,我走出了房间。我给在美国的朋友写了一封长信,将我所有的积蓄都寄了过去,拜托他们代为照顾我的儿子。然后,我收拾了一个简单的行囊,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去寻找他的路。
我不知道他被关在哪里,只知道大概的方向是在浙江奉化。我先坐船到宁波,再转汽车,一路打听,一路辗转。当我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奉化雪窦山的一个偏僻寺庙里见到他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眼前的他,再也不是那个英姿勃发的少帅了。他穿着一身灰色的布衣,人瘦了一大圈,脸颊都凹陷了下去。曾经修剪得一丝不苟的头发长了,胡子也拉碴的,那双曾经像鹰一样锐利的眼睛,此刻充满了疲惫、落寞,还有一丝看到我时无法掩饰的震惊。
“你……你怎么来了?你来做什么!”他快步走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嘶哑,“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我不是让凤至姐告诉你去美国吗?你怎么这么傻!快走!快回去!”
他想把我往外推。
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动。我只是看着他,看着他憔悴的脸,看着他眼中汹涌的、心疼与自责交织的情绪。我伸出手,像过去无数次那样,轻轻地帮他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领。
我的平静,让他所有激烈的情绪,都瞬间平息了。他不再推我,只是怔怔地看着我,眼眶一点点地红了。
我们身后的看守卫兵,用一种极为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们这两个奇怪的“犯人”,然后,他走了过来,在我们身后,关上了那扇沉重的、厚实的木门。
“哐当——”
一声巨响,铁制的门栓被重重地落了下来。
那声音在空旷寂静的院子里回响,震得我耳膜发疼,也像一把重锤,狠狠地敲在我的心上。
我抬头,看着汉卿那张写满痛苦的脸,再看看四周高高的围墙,墙角站着的荷枪实弹的卫兵,一个冰冷而清晰的念头,第一次不受控制地、疯狂地钻进了我的脑海:
我抛弃了显赫的家世,抛弃了女人的名分,抛弃了生我养我的父母亲情,甚至,我刚刚抛弃了我唯一的、还在襁褓中的儿子……我用我全部的、作为一个独立女性本可以拥有的一切,换来的,就是这四面高墙吗?
我以为我是来与他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
可当这扇门在我身后关上的瞬间,我才惊恐地发觉,我或许只是从一个华丽精致的笼子,心甘情愿地,跳进了另一个更坚固、更冰冷、更绝望的牢笼。
这真的是我想要的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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