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占理儿。
深圳杀害女同学的14岁少年前些天被判了无期,在10天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提出不满上诉;受害女孩母亲提交了上诉申请,却遭到了法院驳回。
少年家长似乎对这个无期判罚很满意,至少也是能接受的。但咱们却对这个判决不满意,普遍都认为应该判他个死刑。从情理上来说,我支持这种看法,且很想看到一个‘特例特办’,‘开天辟地头一回’的判罚。
原因很简单,凡事都有第一次,要是没人敢破这个例的话,事情只能停在原地,这类事件恐怕还会发生。
不过大家也清楚,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判处一个14岁少年死刑,是没法操作的。也因为没办法判他死刑,所以不少人把矛头指向了少年的家长。
他们是成年人,没有管好自己孩子,应该承担很大的责任。这么理解没毛病,我也支持,但问题又来了:这同样是没法操作的,除非能证明是他们引导、教唆的,否则法律上没法判处他们的连带责任。
说到这,突然觉得古代的连坐、满门抄斩,这类以前总觉得严苛的极刑,此刻稍微有点理解了。
比如古时候摇旗造反这种行为,带头人被抓后全家都得被杀。原因很容易理解,你家人都造反了,家里人肯定存在教育不当、知情不报,甚至是资金支持等情况,才让他产生了造反的念头和行动,所以满门抄斩也是有道理的。
子不教、父之过嘛。
当然了,这种严酷的刑罚带来的好处就是大大增加了造反的成本,震慑力十足。虽然史书上记载了不少这类案例,但在以前那些群魔乱舞的时代背景下,造反现象出现的概率是极低的。
再说回如今,咱们都知道这类未成年恶性犯罪,包括未成年霸凌,事件背后都少不了一对失职的父母。城市里,父母溺爱包庇纵容;乡镇里,留守儿童缺乏管教——恶就会跑出来。
每个人心里都存在恶,我相信这一点大家都能接受,这在人类社会来说,是不好的。但是从生物本能来说,这是必要的。为了生存,为了食物,为了繁衍,生物的本能让我们优先考虑的永远是自己。
这是进化留下的‘优势’基因,那些不懂得抢夺,内心善良的原始人类,食物自然不如那些好勇斗狠的‘恶人’,吃都吃不饱,活下去都是问题,就别说获得交配权,把‘善良’基因延续下去了。
所以,几百万年进化的结果就是,咱们如今的人类,多数是那批‘好勇斗狠’者的后代,身体里本就携带着,如今被认为是‘恶’的基因。少数是‘善良’基因的后代。
就像你看到有钱人吃香的喝辣的,美女左拥右抱,心里多多少少都会不爽。这就是骨子里基因在作祟。
而你之所以没有行动,没去抢夺,这属于是社会属性制约,你的‘欲望’被道德、法律等现代社会规则‘束缚’着。而这恰恰是未成年人缺失、或者说尚未生成的‘枷锁’。
这种枷锁,每个成年人都有,有些是咱们的父母给咱带上的,有些是社会逼着咱们带上的,为的就是控制基因里的‘恶’,让咱们得以在现代规则下生存下去。
说到这里,大家意识到了吧,如今这套社会规则,才是‘罪魁祸首’。上面那名14岁杀人少年,放在原始社会里,就是最普遍的存在。
就好比现在的孩子考了个好成绩,爹妈会好好表扬一番,带孩子下馆子搓一顿;在原始社会,抢夺、猎杀就等同于‘好成绩’,获得了生存技能,当然也值得爹妈高兴了。
当然了,现代社会不可能有家长真的为此高兴。一个最直观的例子就是,不少孩子小的时候,都有动手抢东西,动手打人的‘天性’。明事理的家长,会阻止并进行教育。只不过咱们也都见到过一些‘无脑护犊子’的家长。
他们总以孩子小,不懂事为借口,也总认为孩子长大以后,自然就能变好。说实在的,咱们都知道这属于‘痴心妄想’,现在你应该更明白了,他们长大后也不可能变好,因为他们身体里‘恶’的基因,已经被激活了。
这就像癌细胞一样,一旦被激活就很难被杀死,并且还会扩散壮大。恶也一样,一旦孩子体会到恶的快感和好处,这种刺激就会一直存在,时刻准备着伺机而动,小恶变大恶,大恶变十恶不赦。
这种恶,起源于基因,又在父母的‘培养下’成长,到了义务教育阶段基本上就没法控制,再叠加上现在的教育大环境,学校不敢管、老师不敢骂,那些孩子能变好才怪。
说到这里,不少朋友会说:不对呀,小学很少发生此类恶性事件,最多也就是一些轻微的霸凌。
其实吧,有孩子的家长应该能明白,小学阶段之所以现象不明显,并不是坏孩子少,而是坏孩子还小,作恶的能力还很低。再加上现在小学阶段普遍不让带零花钱,上下学有人接送,坏孩子没太多作恶的机会。
到了初中情况之所以严重很多,近些年的不少未成年杀人、恶性暴力伤人事件,几乎都集中在初中阶段。这一方面是孩子进入了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同时发生巨大变化,开始逐渐脱离父母的管控;另一方面是孩子有了明显的社交行为,有了面子、情感、比较、输赢等多种心理诉求。
产生矛盾的机会增加,此时一些坏孩子的恶就显露了出来。叠加思维能力上的提高,让他们做起恶来更加缜密。
咱们看到了,邯郸初中杀人案和这起14岁少年杀人案,坏孩子们都是有预谋、有计划的,并且事后都编造了很好的谎言,这谎言大概率是在‘作案’之前提前想要的‘应急方案’。
所以,他们的缜密,只是站在他们视角里的缜密,在咱们成年人和警察眼里,这种案件想找到真正的凶手,简直易如反掌。咱们看过太多案件,也看过很多刑侦、悬疑、犯罪影视剧,相比那些高智商犯罪来说,坏孩子们的‘计划’一点都不完美。
咱们怎么认为不重要,他们怎么认为才重要。
于是,他们骨子里的‘好勇斗狠’基因在情绪的裹挟之下,被再次强化;又自以为高明地设计了犯罪方案,想好了应对之策——他们以或许为自己不会被发现,这才是最可怕的。
这种盲目自信,很可能是造成这类惨剧的根本原因。
今天说这些,不是替坏孩子解释,相反我一点都不想替他们说话。说这些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家长朋友们一个无奈的事实:这类坏孩子犯罪咱们基本上只能后知后觉。
这不是给大家制造恐惧和焦虑,大家也明白,成年人杀人是会被判死刑的,但不照样没办法阻止犯罪吗?
因此,想让咱们的孩子不陷入危险,只能从咱们自身做起,从社会层面做起。
第一,给孩子灌输危机意识
要让孩子知道身边有可能存在危险,尤其是跟同学闹矛盾以后,要有戒备之心。他不知道哪个同学身上的‘好勇斗狠’基因被不负责任的父母激活了,作为家长咱们更不知道。
所以,要让孩子有些危机意识,尤其是遇到危险的时候,千万别为了面子硬钢,逃跑不是丢人的事,而是最聪明的做法。
要让孩子知道,动不动就拿刀子、动棍子同学,就是个傻子,不值得跟他们‘分高下’。
第二,教育要给学生警示
个人觉得,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给孩子们增加上法律课程,不需要多么高深,就把简单地做了什么事,会触犯什么法律,将承受哪些惩罚,让孩子有所了解就好。
重点要放在惩罚上,让孩子们对监狱有所了解,对失去自由有所了解,给他们心里,种下一颗敬畏的种子。
有所怕,才有所止。
第三、真的需要考虑改变了
最近在看道德经,有一个感悟,世间万物都在不断变化,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人类也在不断改变,制度、法规、道德这些人类创造出来的虚拟‘规则’,千百年来更是经历了无数次的变化、改进、适应。
而在这个时代,咱们这边经历的是一个非常特殊时期,咱们仅用二十多年时间,就完成了西方世界近两百年的工业化进程。未保法91年出台,虽然中间也经历了数次修正,总体来说也是发挥了一些作用的。
可是30多年过去了,对于年龄这个限制其实被诟病太多了。这些年咱们也看到了,随着物质的丰富和教育的普及,孩子们的心智成熟提前了很多,因此坏孩子作恶程度也明显增加,并且已经出现了挑衅法律的现象(前段时间几名女生在短视频叫嚣,我们未满14岁,警察对我们的惩罚是,没有惩罚)。
就像刻舟求剑这个故事一样,船已经向前开出去了那么多,还从船上掉剑的地方向下打捞,明显地不会有好结果。
写到这里差不多该结束了,看到一位朋友说,如果自己的孩子被欺负了,或者被杀害了,自己会学那位‘净身出户的父亲那样’,去健身、练武,为孩子复仇。
说句实在的,能让一位父亲产生这样的想法,问题已经很大了,得有多么无奈,才会选择这种走投无路的‘路’。
希望这个案件,可以成为一个起点,一个引起重视、触发改变的契机。
全文完,感谢阅读,如果喜欢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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