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小红书,一个推荐笔记,说:
“好多不知名保健品上都写着XXXX承保,这些产品真不真啊?总感觉这些产品有点奇怪。”
XXXX,是一家头雁级险企。事实上,这并非什么“新闻”。四字金字招牌出现在各类不知名保健品包装上,向来已久了。且是一鼓作气,击鼓传花,毫无衰减之势。以至于,在各类社交媒体上搜“XXXX 保健品”这一关键词,出现的结果里面,不仅有愤怒的消费者,还有明知故犯的商家。
当然了,年轻消费者,一看就避雷了。
“看到这个,理解成劝退就行了”,有不少人在笔记下面回复道。
而在信息相对闭塞的老年群体眼中,这枚印着世界500强央企Logo的标签,却往往被解读为产品功效的保障。
显然,给“神药”站台,这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不会去干的事儿,属于是典型的擦边行文。
这种莫名其妙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行为,这不得不让人联想起保险公司另一“现象级”客户运营:芽庄旅游团。
若不知何为“芽庄旅游团”,可在小红书上领略一二。事实上,即便在近日,仍有不少笔记怒骂…这极大地伤害了保险公司客户,极大地伤害了保险公司品牌。
客户被套路,保险公司品牌被透支,那,谁在其中收益了?
这是一个问题。
事实上,在这一情形下,保险公司,尤其是总部,往往身处极为尴尬的“受害者”位置。
作为风险承担者,保险公司提供了合法的保险服务,可能是一些生产方面的,也可能是一些仅限于产品吃了出不出事的责任,甚至有人调侃,搞不好这家厂商只买了车险。
无论如何,保险公司的Logo往产品盒子上一贴,就说不清道不明了,被部分商家利用信息差,强行将“风险兜底”扭曲为“品质认证”。
这种乱象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更在潜移默化中稀释着保险公司积累多年的品牌公信力。
从经济学角度看,这类“保险承保”乱象,本质上是一种信任套利。低信用商家以极低保费购买责任险,却借助保险公司尤其是央企品牌的高信任度,在消费者心智中制造出品质背书的错觉。结果是低质产品挤出了高质产品的生存空间,市场形成典型的“柠檬化”趋势。
况且,在C端语境中,保险行业声誉本就有点…
1
-Insurance Today-
保险如何成野鸡产品的背书?
有苦说不出
要解决问题,首先需要还原真相。那些被印在包装盒显眼位置的“承保”字样,其背后的法律实质通常是产品责任险。
在保险原理中,这是一种极其基础且必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主要是在产品因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于任何生产制造型企业,投保该险种都是合规经营、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
然而,问题的症结在于营销端的异化。
尽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对“引人误认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有明确禁止、,第八条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也有明确禁止;
《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其中第一条便是“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即便在那些包装、广告和笔记中,没有明确说保险公司与产品功效间的关系,但给人的第一感觉,显然是充满了某种羁绊。
在监管实践中,产品责任险属于自由定价、市场化运作的险种,承保信息通常不需强制披露,也缺乏对“保险名称使用”的细化约束。这就给了不法厂商可乘之机——他们不违法,但极具误导性。
与之相比,药品与保健品的注册/备案双轨制度相对完善,而保险承保信息却在流通环节处于“灰色地带”。这正是保险公司品牌频频被滥用的一个成因。
部分深谙下沉市场心理的商家,利用普通消费者对大型金融机构,尤其是央国企的天然信任,搞概念偷换,将保险公司在后台提供的保障服务,在前台话术中包装成了对产品功效的“背书”。
对于头雁级险企这样的承保方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哑巴吃黄连”。保险公司收取的是基于精算逻辑的风险保费,承担的是法律框架内的赔偿责任;但在商家的夸大宣传下,保险公司被迫在舆论场上承担了与其职能完全不匹配的“质量担保”角色。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没多少,但若产品爆雷或引发重大舆情,面临的是品牌声誉的巨额损失。短期收益与长期风险因此严重错配。
然而,这样的情形,已持续多年,一直无解。
一个原因或许是,在国内现有监管架构下,“保险承保”与“广告宣传/经营行为”属于完全不同的监管路径。前者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后者则是归市场监管总局管。
这使得承保信息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仍可能因表述方式引导消费者误解。在没有统一的审查机制下,这就成了长期存在的监管灰色空间。
若任由这种灰色增信行为蔓延,不仅侵蚀保险品牌信用,也削弱了行业整体的社会信任基础。
当然了,平台的责任,也少不了。
社交平台的内容审核,更多依赖关键词、固定模板和风险词库,而不是判断整条内容会让用户形成怎样的认知。只要承保信息在字面上不触碰禁用词、形式上符合规则,即便排版和话术刻意放大“权威背书”的感觉,也很难触发算法或人工的风险预警。
在这种“形式合规优先”的审核逻辑下,商家反而更有动力把保险Logo和承保凭证做得越醒目越好,用来放大信任感。算法却很难看懂用户的整体感受,“灰色增信”也就顺势在内容生态里长期存在下来。
2
-Insurance Today-
国外同样有这种情况
但不当哑巴
大品牌被中小商家“蹭流量”、“乱背书”,并非中国保险业独有的烦恼。在国际成熟金融市场,知名机构同样面临着类似的“品牌寄生”风险。
比如,在美国加密资产市场剧烈波动期间,多家加密资产公司,在对外宣传中高调使用“由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承保”等表述。其实,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给到存款保险保护的,只是与其合作的商业银行账户,本身并不涵盖这些公司的加密资产投资产品,更与其收益和风险无关。
然而,部分投资者基于对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信任入场,在遭受重大损失后,将矛头指向监管与持牌机构…
当然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不当哑巴,先后发布严厉的“虚假陈述禁止通知”,明确要求非银行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其产品“受联邦存款保险保障”,也不得误导公众将银行存款保险与高风险投资产品等同。
再比如,受害者还有劳合社。
作为全球保险市场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机构,劳合社的品牌与Logo长期被一些野鸡金融产品、灰色中介机构使用,用以提高所谓“专业感”和“可信度”。
对此,劳合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品牌保护与合规监测机制:
一方面设立专门团队,持续跟踪市场宣传材料与线上线下营销行为;另一方面,一旦发现非授权机构在物料中突出使用劳合社名称或标识,即便双方在再保险、合作承保等方面确有业务往来,只要宣传超出合约约定范围,劳合社都会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并同步发布面向公众的消费者风险提示。
再看监管,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处理类似争议时,通常会看“第一印象”,即Net Impression。
即便商家的单条宣传语在字面上属实,例如“确实投保了某类责任险”,但如果在整体呈现方式上,包括字体大小、Logo位置、版式结构、重点强调内容等,足以让一般消费者形成“保险公司为产品质量或疗效背书”的误解,就可以认定为误导性宣传,进而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3
-Insurance Today-
保险二字不是万能盾牌
越是受害者,就越需要为自己争取权益
回到国内市场,为什么PICC等头部险企容易成为这种现象的重灾区?
一方面是“保险”这一语境,二是央国企的金字招牌。
显然,这样的业务,或者说和这样的投保方合作,收益不大,风险不小。
然而,这种被动的“合作”对保险公司而言,风险收益极其不对等:
毕竟,一单产品责任险的保费可能仅数千元,而一旦这些保健品被曝出是“智商税”甚至涉嫌诈骗,公众的愤怒往往会连带宣泄到“承保方”身上。
舆论定不会去深究“产品责任险”的条款细节,甚至都不会去想这到底保的是什么,只会记住是保险公司给骗子站了台。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当然是无妄之灾。
既然是无妄之灾,那不该背的锅,当然不能背。
虽然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有“不得擅自使用保险人名称进行误导性宣传”的条款,但在执行层面,面对海量的中小微企业客户,保险公司的监控成本极高,往往陷入“发现难、取证难”的困境。
这是这一现象“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一个原因。
诚然,这样的小鬼难缠,但保险公司无论是为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好,亦或是自身的口碑也好,行业的形象也好,总是该做点什么。
如升级风控条款,建立“Logo使用负面清单”,又如在C端进行相关的科普。
毕竟,商业保险的本质,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稳定器,而非劣质产品的装饰品。
那些印在来路不明的野鸡保健品上的保险公司Logo,实质上就是无量商家对保险公信力的一次次透支。
保险公司是无辜的被裹挟者,也是最大的潜在受害者。
越是受害者,就越需要为自己争取权益,保险公司应当主动把这一类问题摆到台面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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