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小梦
来源 |华夏能源网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获悉,12月1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袁光宇作出逮捕决定。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袁光宇利用担任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袁光宇,男,1959年出生,1982年在石油大学(原华东石油学院)获钻井工程专业学士学位,2001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毕业,2004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O班毕业,2007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毕业。
袁光宇1982年进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1996年至1999年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作业部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2年担任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3年至2007年3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暨总裁;2016年8月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9年9月辞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职务并退休。
2025年3月,袁光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袁光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彼时通报指出,袁光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石油吃石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钱色交易,退休后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违规任职”。此外,袁光宇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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