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警方

镇雄县公安局关于禁种铲毒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禁种铲毒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云南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凡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制品。

三、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必须立即自行铲除。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镇雄县公安局将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利用无人机开展航拍踏查,全面巡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情况。如有种植,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

五、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公安机关将对提供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镇雄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2日

举报联系方式:

110报警 0870-3120110

镇雄公安局禁毒大队 0870-3124916

东城派出所 0870-3140110

南城派出所 0870-3141110

西城派出所 0870-3120357

泼机龙翔派出所 0870-3855115

母享派出所 0870-3853206

以勒派出所 0870-3852166

坡头派出所 0870-3861064

塘房派出所 0870-3851115

赤水源派出所 0870-3841115

五德派出所 0870-3832115

亨地派出所 0870-3857110

罗坎派出所 0870-3844115

中屯派出所 0870-3871036

黑树派出所 0870-3859060

林口派出所 0870-3866003

芒部派出所 0870-3842115

雨河派出所 0870-3843115

盐源派出所 0870-3834015

大湾派出所 0870-3854115

牛场派出所 0870-3831115

坪上派出所 0870-3874115

场坝派出所 0870-3872126

鱼洞派出所 0870-3858059

花朗派出所 0870-3865015

尖山派出所 0870-3848115

果珠派出所 0870-3849015

木卓派出所 0870-3847015

花山派出所 0870-3837177

杉树派出所 0870-3838115

碗厂派出所 0870-3836115

以古派出所 0870-387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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