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与前经纪人余毓兴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源于多年前的合作协议。双方最初在数年前签订协议,张柏芝同意参与多部电影拍摄,以换取相应报酬。该协议旨在帮助张柏芝筹集资金用于个人事务,如房产购置。协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指定数量的影片拍摄,但实际执行过程中,未能完成全部合作。
余毓兴代表的公司在协议签订后负责安排拍摄事宜,包括剧本提供和协调工作。由于公司运营问题,该公司在协议期内宣告倒闭,导致后续合作难以持续。张柏芝一方在公司倒闭后,通过正式渠道发出终止合作的函件,但余毓兴坚持认为协议仍有效,并要求张柏芝履行剩余义务,包括公开特定时期的工作收入记录以计算分成。
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多份协议的有效性和履行情况。余毓兴声称存在一份长期经纪人协议,涵盖全球范围内的独家代理权,期限延伸至数年后。该协议据称要求张柏芝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额外影片拍摄,并涉及预付款项的支付。张柏芝一方则对这份协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其中签名部分存在问题,可能并非出自本人手笔。
余毓兴在起诉中要求张柏芝赔偿千万港元,并提供从数年前到更晚时期的工作收入明细,以支持分成计算。张柏芝在回应中指出,余毓兴在合作期间存在多项不当行为,例如在某些节目中收取全额报酬却仅支付部分给艺人,导致实际收入不匹配。但最终这些因素未能阻止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法庭安排笔迹鉴定,以验证合同签名真实性,结果预计在下个月公布。这项鉴定将影响对协议有效性的判断。案件涉及的金额包括预付订金和潜在违约赔偿,余毓兴坚持认为张柏芝收受了这些款项却未完成义务。张柏芝则通过助手处理财务细节,并否认直接参与数字相关事宜。
2025年12月5日庭审第一天,张柏芝出庭作证,焦点放在合同签订过程上。她对余毓兴提出的长期经纪人协议表示否认,指出协议中缺少某些必要元素,如指印确认。公司倒闭事件被反复提及,张柏芝解释终止合作的原因在于对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
后来,焦点转向具体履行细节。余毓兴指控张柏芝在收到预付款后拒绝参与额外影片拍摄。张柏芝否认这些指控。她提到余毓兴在合作中存在信息不透明,例如某些节目报酬的处理方式。认为媒体内容不构成证据。当天审理中,张柏芝的情绪波动较大,法庭一度暂停以便调整。余毓兴的健康状况被提及,张柏芝表示曾因同情而未进一步追究,但现在坚持通过司法澄清事实。法庭要求双方补充证据,以支持各自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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