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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安全防线护航公共秩序

商都警方依法办理一起违法案件

近日,货车司机叶某某在商都县某加油站内,要求加油站工作人员为其塑料容器加注燃油。因塑料容器加注燃油易产生静电,存在安全隐患,且该行为违反散装燃油购销管理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依规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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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某因诉求未得到满足心生不满,现场辱骂工作人员并动手殴打,其行为不仅侵犯他人人身权益,也严重扰乱加油站公共场所正常秩序。民警接警后快速到场处置,并调查核实其相关违法事实。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叶某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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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加油站拒绝向塑料容器加注燃油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必要举措,散装燃油购销需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公民在公共场所应恪守法律法规,理性化解矛盾,切勿因一时冲动实施违法行径,否则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平安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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