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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岛易断》是日本明治时期高岛吞象所著易学经典,核心是结合《周易》原文与实战占例,阐释易经占卜的原理与应用,兼具理论性与实用性,是近代易学重要典籍。

高岛易断

第五卦:水天需《需卦

水天需

「需」字,篆书作「」,古文作「」,本從「天」。「」即篆书「天」字,并非「而」字,即下卦[乾](☰)为天,上卦[坎](☵)为云之象形。《大象传》曰:「云上于天,需。」即此意。音「须」,从雨得声,此字训为「待」之义,详见于《彖传》之下。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九五爻以阳陷于阴中,等待三阳之进。三阳亦欲进而未进,因此得以同心相应,有诚信。虽在暂时阴暗未消之时,而乾阳方升,自能光明显达、亨通,而安守正道则有吉祥。
险莫过大川,上下相孚,阳长阴衰,前往涉越大川,必有利,唯需等待时机而已。[坎][乾]两卦,其中充实,故曰「孚」。互卦[离](☲),为光、为舟。[坎]水为川,以[乾]健临之,故「利涉」也。

彖传》曰:
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此卦水气蒸发为云,云升于天,则大雨之来可立待也,故曰「需」。又[乾]为老父在内,[坎]为中男在外,有倚门盼望、等待子归之象;又[乾]为进,[坎]为川,欲进而遭大水,必待水退而进,皆是「需」之义。
凡[需]之象不一,而莫急于饮食。外卦[坎]为饮食,而互卦[兑](☱)为口,因此九五曰:「需于酒食。」《象传》曰:「需,君子以饮食宴乐。」盖万物必需雨泽而得生,人则需饮食而养生,此即「需」之义。

以此比拟人事,内卦为我,具刚健才力以求进;外卦为彼,设危险之策略以阻我。进则必陷于险,不可妄动,唯宜等待时机。或需彼之奸计败露,或需我之气运亨通。如此进而谋事,方无险阻之患。
然世人往往虚浮躁进,不待时机而任气直前,未有身陷祸患者。此卦下卦为[乾],唯「刚健而不陷」,故「其义不困穷」也。上卦为[坎],[坎](☵)下卦为[艮](☶)。艮为止,故能止而不进。至九五之时,危险解除,得志尤易,自可成就大事,谓之「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凡《易》中曰「光」、曰「光大」者,皆谓其光明正大,能奏成功。
六十四卦中,曰「利涉大川」者,凡七卦。[需]居其首。自古创造舟楫,以济涉川,然时或风涛凶恶,多因不能忍耐,致遭覆溺,[需]卦故首戒之。唯其能需,是以「利涉大川」,谚曰「急行者要迂回」,即此谓。大凡人之行事,皆不当只顾目前。与其速进而有悔,何如后时而圆功?大而求功名以匡济国政,小而谋财产以振兴家业,无不当待时而动,故曰:「往有功也。」

以此卦比拟国家,下卦[乾]为人民,挟刚健之才力,欲进而参与政事;上卦[坎]为政府,禁下卦人民之暴进,以示法律。人民恐陷于危险,而不敢进。必待法网稍宽,方可谋进。
上卦政府,知下民有待泽之意,怜其陷于困难,布施雨泽,以苏民生。或减其租税,或谋其衣食,或开垦荒田,以资耕种,或赈发米粟,以济凶歉,故《系辞》曰:「需者,饮食之道也。」
下卦之人民,具健行之德,非不思进谋国是,因时运未通,不得不隐居求志。是上下共守需道,庶几可得幸福,谓之「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也。

通观此卦,初九从二阳之后,有进行之志,虑遇险而难为,未敢轻进。九二,为三阳之主,本可进行,但以[坎]险在前,恐进而有咎,因此从容待时,即所谓「君子居易以俟命」也。九三,重刚而不中,独进而涉坎险,以致酿灾,唯能敬慎,尚可不败。六四,位邻九五,虽能尽其忠诚,而乏匡济之才,为下三阳所疑,未免受伤,仅得以身免而已。九五,秉刚健中正之德,以待天命,是能尽需之道也,故曰「吉」。上六,当爻之终,险陷已极,无复可需,虽有非意之来,「敬之终吉」。乃知需之为时,能念忍守敬,皆可免祸。需之时义大矣哉!

《大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坎]云在上,[乾]天在下,阴阳之气未交,而不成雨。盖云在天上,虽有雨兆,或散而复晴。犹如君子养其才德,虽欲出而济世,而风云未会,不得施其膏泽。若怨天尤人,梯荣干进,是小人不知时命者之所为。
所谓「饮食」者,非侈意醉饱之谓。如孔子之饭蔬饮水,颜子之一箪一瓢也。所谓「宴乐」者,非溺情逸豫之谓。如《考槃》之足以悲歌,《衡门》之可以栖迟是也。以其能素位而行,不愿乎外,故曰:「饮食宴乐」,取诸[需]也。
余谓我国商人,以当地经营不合,出游外国,劳心劳力,自谋衣食,及一旦闻知内地凶歉,在外洋贩运米谷,赈济饥馑,借以获利者,亦[需]之道也。

【占问】

  • 问战争:「需」,待也。云在天上,阴阳未交,未可战也。[乾]为君子,又为武人,属主帅言。[坎]为酒,故曰:「饮食宴乐。」盖言行军先备干粮也。

  • 问经商:玩味爻辞,想是贩运粮食,或开设酒馆之业。曰:「云上于天。」是云在上而雨未下,想是资本未集也,故曰「需」。

  • 问功名:是风云未际其会,尚有待也。

  • 问疾病:宜以饮食调剂,安乐自遣,久自愈。

  • 问六甲:生男。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传》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郊」者,偏远之地;[坎]为水、为险。「需于郊」者,前途为[坎]水所阻,必待川水减退,故「需」。
又[乾]为金,如旅客怀金,中途被水,以致滞留者。以[乾]三爻,对外卦之[坎],各以所居远近系辞,曰「郊」、曰「沙」、曰「泥」,取渐次近险之象。
此爻去水最远,不敢进而冒险,故曰:「需于郊。」所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之义也。躬耕郊野,无求于世,久而不改其节,故曰:「利用恒。」「恒」,不变动之义;「用恒」者,始终不变也。
初九之患,相去尚远,然思患预防,恒守其贞,可以免祸,故曰:「无咎」。此爻体[乾]。[乾]者,刚健,其道以上行为常,且以初九与六四正应,若急其应,则必有冒险之虞。今僻处远郊,以待时机,是以《象传》曰:「不犯难行也。」

【占问】

  • 问战争:爻曰:「需于郊」。是必屯营于郊。[坎]为险、为难,是知前进有险,故《象》曰:「不犯难行也」。初为卦之始,知初次出军,曰「恒」,曰「需」,知宜久待。恒而后进,必无咎也。

  • 问功名:卦属初爻,知为初出求名。郊为草莽之地,「需于郊」,谓宜退居于野。「恒」,久也,「利用恒」,谓宜久待而后可利见。《象》曰:「不犯难行也」,谓其不涉于难。「未失常也」,谓其能守其恒,故「无咎」。

  • 问经商:行商之道,以恒久为利。「需于郊」,知必前途有险,暂以货物堆积于郊,以待时而行。《象》曰:「未失常也」,知货物无损失。
    问疾病:「郊」者,田野空旷之处,谓宜就野外,幽居以养病。「无咎」,即病无害之谓。

  • 问六甲:生男。

【占例之37】
友人左右田金作氏来告曰:「有一会社,咸云利益甚多,将谋入社,请占筮前途吉凶。」
筮得[需]之[井]。
爻辞曰:「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断曰:
此卦内卦[乾],[乾]纯阳属金;外卦[坎],[坎]属水,有去高就下之性。且[坎]为险,为彼设危险之计,募股东之金,将使入者皆陷于险。然能察彼社之举动,审彼社之虚实,待其险陷既平,而后入之,是需之作用也。
《彖传》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也。初爻之辞曰:「需于郊。」郊者,郊外之地,幸去危险尚远。足下不被其所诱,不陷于奸策,持重不变,可谓能守其常。至五月之后,该社必有祸难,斯投机者皆退,股票亦当下落,此时买股票而入社,此后此社运必当盛大。爻象如此,是宜暂待时机。
后果如所占。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传》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沙」者,近水之地,比九三之「泥」尚远,比初爻之「郊」近。
「小有言」者,谓有言论之争。凡《易》之辞,患难之小者曰「小有言。」
二爻进初九一等,渐近于险,有「需于沙」之象;虽有刚阳之才,足以济险,以上无君长之应,中无同僚之助,唯居柔守中,宽裕自处,是需之善。然以去险渐近,虽未至大害,已有小言,故曰:「小有言」。
互卦为[兑](☱)。[兑]为口,悦言之象。[坎]为舌,怒言之象。谓彼出怒言,而我能和解之,故曰:「终吉。」
「衍」,宽绰也,谓胸中宽衍,又能忍耐,终得济。故《象传》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凡爻辞变而成曰「终」,为原始以要终。「终吉」者,前凶而后吉。
此爻变则为[既济](䷾),其爻辞曰:「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亦可见「终吉」之义。

【占问】

  • 问战争:[坎]为隐伏。玩爻象,谓宜伏兵于沙漠之地。或因间谍致误,小有挫折,终必吉。

  • 问经商:二爻辰在寅,上值天江四星,石氏云:「天江明动,大水不具,津梁不通。」因之货物不能通运,故「需于沙」。「沙」,水岸。虽小有口舌,无害商业,故「终吉」。

  • 问时运:沙从水从少,是少有水之处,不通舟楫。「需于沙」,犹言时运之不能。二爻辰在寅,又上值箕。《诗纬》云:「箕为天口,主出气。」小有言,是谗言。然需以待之,故「终吉」。

  • 问六甲:生男。

【占例之38】
友人永井泰次郎氏,贷金于北海道商人。某逾期未返,发信督促,未得回报。因欲自赴彼地,请占一卦。
筮得[需]之[既济]。
爻辞曰:「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断曰:
「需」者,坐而待时之卦,不宜自进而赴彼地。于《彖》曰:「有孚」,见之知彼非故意延缓。因商业上有意外纷纭,为之奔走不暇,谓之「小有言」。今后四月,即至第五爻之时,彼必可返还其金,谓之「终吉」。
永井氏守此占,而不行,后至四月,果如所占。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传》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泥」者,水际湿土,即水际之地。「寇」者,[坎]之象,灾之大。初九之「郊」,险尚远;九二之「沙」,险渐近;九三之「泥」,身已接险,祸在目前。
此爻居[乾]卦之极,过刚而不中。故当险难在前,复不介意,恃己刚强,见上位之应我,不辨时机,不察事情,一意妄进,将以救在前之险,故非[坎]险来迫人,是人自进而逼险。譬如水不溺人,人自冒险狎水,以致其溺,故曰:「致寇」。
然当此时,能操谨思持重之心,戒轻举妄动之失,及早悔悟,犹得免于灾。《象传》曰:「在外也」者,[坎]险在外卦之义。又外者,谓意外之事。我欲救彼而反为彼所害,九三之意外。且非灾之来害我,自我去招致其灾,故曰:「自我致寇」。若能敬慎自持,量宜而进,虽[坎]险围绕,亦不能如我何,我自得以不败,故曰:「敬慎不败也。」凡争名者毁,争利者夺,是皆非寇之罪,是自招之孽。此爻变则为[节](䷻),其辞曰:「不节若,则嗟若,无咎。」可以见敬慎之义。又如九三,六四虽阴阳相比,不相为助,却相为害。《易》中此类之比,谓之「害比」。

【占问】

  • 问战争:九三居内卦之终,逼近外卦,[坎]为寇,亦为灾,故曰:「灾在外也。」有敌来寇者,谓「寇至」,有自我去招敌者,谓「致寇至」。然必谨慎自持,先立于不败之地,虽自我致寇,不败。

  • 问经商:「泥」,拘泥。行商之业,宜流动,不宜拘泥。若拘泥不化,内有疑忌,遂致外生变端。慢藏诲盗,即以致寇,可不谨慎!

  • 问功名:爻曰:「需于泥」。泥,水际污泥,需于此,则必将下流而难期上达。其不败,亦仅免。

  • 问婚姻:《易》以寇与婚媾并言,谓寇则必非婚媾,是怨偶。「需于泥」,不进之象,于婚事则必不成。

  • 问六甲:生男。

【占例之39】
于佃岛在监时,占西村、三濑及余三人之身事。
余之谪佃岛也,与同囚西村胜藏、三濑周藏最是亲密。
一日二人叹曰:「我辈有一大难事,须相与计划之。」余问故,曰:「昔役所有大会议,吾二人为所驱使,事繁议长,入夜渐散,因窃叩所议何事。或曰狱官等议,谓方今菜油价低,菜种价贵,购贵价菜种,制低价菜油,徒劳役徒,反遭损失。今后废制油之业,用此役徒,从事于横须贺船渠之造筑。役徒中有嘉右卫门者,长于指挥,委以指挥之任;胜藏者,长于计算,委以计算之任;三濑者,善医,使以诊视役徒之病。亦今日之良策。且熟见此三人,皆有一癖,非可以寻常视之。他日放免,恐生他事,再罹刑狱,使渠等罪上累罪,是亦可悯,不如长拘留驱使工事,免生他祸,是亦仁术。会议如此,盖狱官等为此议者。凡幕府之例规,官所收入,以其半额称役得,吏员取之,半额贮蓄之。此事若行,吾三人之灾害非浅,子请筮之。」
乃先为胜藏占之,遇[需]之[节]。
断曰:
「需」,须也,[坎]险在前,[乾]健临之,将涉水而不轻进之卦。辞曰:「需于泥,致寇至。」九三居内卦之终,最近外卦之[坎]险,可谓危地。《象传》解之曰:「灾在外也。」按此灾非横须贺之事,曰:「在外」者,必别致之。吾子有远虑,非犯法而脱役,亦必不復犯他罪。然则吾子之灾,其或病乎?若有罹病,吾子需自爱,《象传》曰:「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次占周藏,遇[鼎]之[旅]。
断曰:
吉。
爻辞曰:「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鼎者,重器而不可容易动,况其中有实?且风变为山,山者止而不迁,可知其身依然不动。又欲动我者,即「我仇」,今曰:「我仇有疾,不我能即」,「有疾」者,无力,其不能动我可知。横须贺之事,不足忧。
终乃占余,得[艮](䷳)之[渐](䷴)。
爻辞曰:「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余惑之,熟考久之,既而乃得其悟曰:辅者,口颊,「艮其辅」,不妄言。其下曰:「言有序,悔亡。」余他日必有得言语之秩序,为在上者所赏识,可得免罪。
断虽如是,当时尚不知后日应验如何。后胜藏果罹脚疾,殆陷危笃。得三濑周藏敬慎看护而愈。三濑周藏由当任吏员免职,横须贺之事遂废,皆得赦免。余为占吏员和田十一郎氏身事,以事能中理,许期半而赦。

【占例之40】
明治二十七年(1894)五月,朝鲜国东学党乱起,我国与清国有《天津条约》,同为保护朝鲜。六月六日,我国派军前往,至二十三日,朝鲜兵与我兵争斗。其事专依清政府之命,由袁世凯之教唆云。于是有与清国开战之兆。筮得[需]之[节]。
《彖辞》曰:「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彖传》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爻辞》曰:「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断曰:
此卦有水在天上之象,黑云在天,势将降雨,待时而举,必能奏功。以内卦为我,乘阳健而将进,外卦为清国,设坎险而陷我。唯我刚健不陷,故不致穷困,待五爻之时,可以进师。谓之「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中正也」。「天位」指九五之时。「利涉大川」者,谓海军必能获利。「往有功也」者,谓陆军必能成功。
盖此卦五爻六爻阴阳各得其位,谓得天时之象;三爻以阳就阴,四爻以阴后阳,谓得人和之象;二爻阳在阴位,于地利大有所缺。今占得三爻,是本年六月,已将向危险之地,谓之「需于泥」。《传》曰:「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需于泥」,谓进退不得如意。「自我致寇」,谓自我进攻。
四爻当七月,辞曰:「需于血,出自穴。」此爻居三与五之间,有火,谓穴出火而见血,当预防地雷。按凡四十日间,须择屯营要地,使敌不能袭我,八月上旬,待五爻之气运,一举可以奏大功。
反是而观,此卦于清国气运,将转入[需]之下卦为[讼]。如下:
《彖辞》曰:「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传》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此卦上卦天为日本,下卦水为清国,天者清气上腾,水者浊流陷下,以卦象见之。天者刚健而威力圆满,无所亏缺;水者陷下而危险困难,其势已极。然困而思奋,欲藉公言而争是,是以得占[讼]卦。
清国遭此逆运,计谋筹策悉龃龉不达,谓之「讼,有孚窒」。天运如此,故曰:「惕中吉」。中者,谓安于困难,不起希望。若不知逆运,而犹强费策划,则困难愈重,必蒙非常之大难,故曰:「终凶」。且讼之时,非成事之时,故曰:「讼不可成也。」
但至五爻之时,从大人之意而处事则可,故曰:「利见大人。」又于此卦用海军则大败,有军舰覆没之患,故曰:「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呈此占于大本营某贵显,是月二十八日,《国民新闻》及《报知新闻》皆揭载之。
我国得需之盛运,凡四十日后,陆军胜牙山及成欢之役,海军于丰岛及黄海得大捷。清国遭[讼]之逆运,陆军大败牙山及平壤,军舰至沉没,「入渊」之辞,为不虚。就占后四十日计之,恰于三十九日得大胜。又此战终局,[需]之上六,「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后果俄、英、美三国公使来议和,敬而容纳,则终吉。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传》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坎]阴为血之象,[坎]险为穴之象。此爻与上六同,言「穴」者,以体[坎]。血者,杀伤之地;穴者,险陷之所。此爻入坎险杀伤之地,为寇所伤,故曰:「需于血。」「需于血」者,承前爻「致寇」而言。盖六四重阴才弱,居[坎]险之初,以一阴柔之资,为三阳所迫,临大难之冲。唯能顺以从时,不竞于险难,虽受小伤,不至大凶,终得出险。六四上比九五,为九五所救,出九死而得一生,故曰:「出自穴。」犹孔子解匡人之围,文王脱羑里之难。
夫云出于地,升于天,无不由穴,故有「出自穴」之义。且此爻居外卦之始,又有出之象,变则为[夬],有「决出」之义。《象传》:「顺以听也」者,谓能顺从九五之训诲。[坎]为耳,有听之象。

【占问】

  • 问战争:四为[坎]之始,[坎]为血卦,「需于血」,是战之受伤。「出自穴」,是虽伤而犹能出险。其所以出险者,盖不在强争,而在顺听,顺斯免害。

  • 问家宅:曰「需血」,曰「出穴」,有出幽谷迁乔木之象。顺者,家道顺,吉。

  • 问经商:玩爻辞,想必是采取矿产。「出自穴」,斯得利。

  • 问功名:所谓呕尽心血,方得出人头地,故有需血出穴之象。

  • 问疾病:想是呕血之症,必须调养气血,使阴阳和顺,自可出险得生。

  • 问六甲:生男。虽小有险难,终获安产。

【占例之41】
明治十九年(1886),知友英国人工学博士来告曰:「余有一女,为法国公使馆书记官员某氏之妻,今将分娩,适遭难产,命迫旦夕,愿一筮而卜吉凶。」筮得[需]之[夬]。
爻辞曰:「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断曰:
需者,待也,万事以待为意。今临难产,唯待其分娩之速。爻辞曰需,是不能速产。九五,尚有可待,至上六无可复待。知此《易》理,以应事变,当别求施治之策。
以全卦象产妇之妊体,九三居阴门之位,阳爻变阴,即得安产之意。今筮得六四之阴,以阴柔而处于险,显见难产之象。且四爻位属腹部,有截开母腹之象。何者?爻辞曰「需于血」之血,非产血,乃鲜血;「出自穴」之穴,非阴门,乃截开之穴。宜延外科,别施妙术,若夫侥幸九五酒食,因循姑息,以延待分娩之期,恐至上爻「入于穴」之时,母子俱难保。爻象如此,宜速施应急之术,以图妊妇之安全。
某氏闻此占断,大喜。速告医师,截开腹部而产。其子虽死,其母幸得生全。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传》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五爻阳刚而居尊位,居中得正,克尽其道,以此而需,何需不获?《诚斋易传》曰:「万物需雨泽,人需饮食,天下需涵养」,需之时义大矣哉。饮食者,人各需以养生,唯人君不需自养,而需饮食以养天下。斯休养生息,使天下之民,人人乐其乐,利其利,咸餍饫于深仁厚泽之中,故曰:「贞吉」。然或狃于豆区釜钟之小惠,逸乐自耽,不知警戒,则坠其成业者,往往有之,是谓失其中正。《象传》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戒之深。且九五君德,尚在险中,需人共济。
初爻乐躬耕以求志,二爻惕人言而復退,三爻守敬慎以免灾,至四爻则出穴而进,上爻则不速而来。五爻数来时可,众贤并进,斯时人君适馆授餐,礼隆养贤,贤才亦各效才能,以匡济天下。教稼明农,画井授田,首为民生谋衣食之源,不复使天下有一夫冻馁,即遭荒凶,亦必蠲赈周济,倍切人饥己饥之忧。是王道之久而成化者,其即在[需]之道乎?《彖传》曰:「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此之谓。此爻变则为[泰],天下泰平之象。

【占问】

  • 问战争:爻辞曰:「需于酒食。」是得胜旋师,有犒赏策勋之象,故曰:「贞吉。」

  • 问功名:是为鹿鸣宴乐之时,吉。

  • 问经商:五互[离](☲),辰在午,上值柳,附星有酒旗,有外厨,主宴享饮食,知必是酒馆粮食等业。又[坎]为入、为纳,知其商业必输入有余,故「贞吉」。

  • 问婚嫁:[需]五爻为[泰],[泰]六五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又九三曰:「于食有福」。此即「需于酒食」之义。「有福」,故「贞吉」。《象》曰:「以中正也。」是谓得婚嫁之正。

  • 问六甲:生男。得子必置酒设席,古今皆然,故爻曰:「需于酒食。」

【占例之42】

某氏来自某县,曰:「今欲谒某贵显,有所恳请,请占贵显之待遇如何?」
筮得[需]之[泰]。
爻辞曰:「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断曰:
需者,须也,待也。凡疏远未晤者,偶然相会,必多欢乐,卦象如是。由是观之,足下访贵显,贵显必悦而迎之,加意厚待,淹留京中,屡得招待饗宴,共话旧事,可受敬爱。故曰:「需于酒食,贞吉。」
其后某氏来谢曰:「依君之占筮,往访贵显,甚为厚遇,且得达志愿。神《易》妙机,甚灵。」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传》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上与四共[坎]阴,有穴之象。上爻居外卦之终,出而无可行,故曰:「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者,谓内卦三阳,不招而皆来。
唯柔顺不拒绝,无媢嫉急竞之心,一以敬礼相待,彼三阳虽刚断,无争夺之意,故曰:「敬之终吉。」「敬之」二字,暗含前爻「酒食」之意。「终吉」之义,与九二同。
上六阴而居险,无复可需,然能敬而下贤,是无失,故《象传》曰:「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按:「位」者,六爻六位。「位当」者,谓得正位;「位不当」者,谓不得正位。是《易》之通例。然其中有差别。《彖传》曰「位」者,多指九五之君位。又《彖传》中为生卦法而说位者,六爻之正位。[小畜]、[同人]、[大有]、[噬嗑]、[家人]、[归妹]、[渐]、[涣]、[既济]皆是。
又《象传》中说「位」亦有数义。说六爻之正不正者,[履]之六三,[否]之六三,[豫]之六三,[噬嗑]之六三,[晋]之九四,[蹇]之六四,[解]之九四,[震]之六三,[丰]之九四,[旅]之九四,[兑]之六三,[中孚]之六三,[小过]之九四,[未济]之六三,皆是。于三四两爻说之者,盖二五之位虽不正,有「刚中」「柔中」之义。又以初上为无位之地,不主说位。
位当者,吉;位不当者,凶。然又有以位不当之为吉者,[大壮]六五之《传》,[萃]九四之《传》是也。又有以位正当之为不吉者,[履]九五之《传》,[兑]九五之《传》是也。又于九五有专说君位者,[比]、[否]、[巽]、[节]之《传》是也。又有繫「不当位」之辞者,[需]上六之《传》,[噬嗑]之《彖传》,[困]九四之《传》是也。盖「不当位」与「位不当」,其义稍异。「不当位」者,本非正不正之谓,故[需]之上六,以阴居阴,虽得正,尚有「不当位」之称。位者,谓五之君位,故[需]之上六及[困]之九四,共于君位比近之爻说之。
又按:此卦中曰「难」、曰「败」、曰「寇」、曰「血」、曰「穴」、曰「陷」、曰「有言」、曰「孚」、曰「入」、曰「酒」、曰「食」、曰「宴」、曰「乐」、曰「郊」、曰「沙」、曰「衍」、曰「听」,皆[坎]之象,可知圣人观象,自有妙用。
一说「不速」,谓非不召而来。「需」,待也,谓需缓之意。观初、二、三、四诸爻,曰:「于郊」、曰:「于沙」、曰:「于泥」、曰:「出穴」,皆渐渐而进,不速而来,谓其迟缓而来。「三人」者,即[乾]卦三阳,此说亦通。

【占问】

  • 问战争:[需]三之六为[既济]。[既济]九三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有战征之义。上为[坎]之终,穴谓[坎]险,「入于穴」,谓凭险以自守。「三人」者,谓内卦三阳;「不速」者,自来,谓有敌兵三面来围。既入险地,不宜再战,宜以礼貌相接,以和解之,故曰:「敬之终吉。」

  • 问经商:[坎]劳卦,万物之所归,故曰入穴。穴,窟,谓贮藏货物之地。「三人来」者,买客,敬礼以接之,是得价则售,故「终吉」。然[坎]为水穴,不宜藏货,幸而客来即售,故曰:「虽不当位,未大失。」

  • 问家宅:此屋必幽暗潮湿,幸有三面阳光来照,故曰「吉」。

  • 问婚姻:[需]六变[小畜],[小畜]上九曰:「妇贞厉」,称「妇」谓已嫁之女,故曰:「不当位」,以其「贞厉」故「终吉」。「入于穴」,有「生同室,死同穴」之义。「三人来」者,媒人。

  • 问疾病:曰「入穴」,凶象;曰「终吉」,终而后吉,于病亦凶。

  • 问六甲:生男。曰:「终吉」,必少男乃吉。

【占例之43】
明治二十二年(1889)十二月,友人神保长兵卫之妻,罹胃癌而卧,请余占其生死,筮得[需]之[小畜]。
爻辞曰:「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断曰:
需者,待之意,又为游魂之卦。游魂者,即人之魂魄离其体而出游。是天命既绝,然需缓有待,暂时犹可保余命。
此占以上爻居全卦之终,无所可往,往则復。故病不愈而死,魂魄復其本。爻辞「入于穴」者,埋葬之兆。「有不速之客三人来」者,谓僧之来而送葬。「敬之终吉」者,为安心坚固,得成佛。此卦虽原来非归魂之卦,由爻辞而知其必死。
后不日果殁。

【占例之44】
中野梧一氏,向住大阪,余之所知,偶新闻纸报其自杀,众说纷纷。余惊其事之意外,以为斯人之俊才,何至穷迫如斯?若生前闻知,尚代为处置,今无如之何,亦可惜。适友人来谈,又及此事,讶其致死之由未明,友人请余筮一卦,筮得[需]之[小畜]。
爻辞曰:「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断曰:
中野氏从事于商业,商业中所谓「入于穴」者,其矿山采掘之事乎?「有不速之客三人来」者,以事业不如心愿,得失不相偿,资金之负债,迫其偿期,屡受财主苛督,无策可出,遂忍心而自灭。[坎]为加忧,为心病,变卦[巽](☴)为风,是疯癫病之象。又此卦为游魂之卦,是神魂不定。
其后传闻事实,果如此占。

【占例之45】
一日友人伊东贞雄氏来告曰:「余小儿自幼为京都吴服商某之干人,近来久绝消息,余甚忧之,幸请一筮。」筮得[需]之[小畜]。
爻辞曰:「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断曰:
需者,待也,内卦[乾]为老父,待外卦[坎]中男消息之象。今得上爻,其辞曰:「入于穴」。想必令郎与同僚三人,流连花柳之巷,耽女色。然此爻变为[巽],[巽]为风,为入,是本月之末,可必与同僚归宅。
果如此占。

爻神之验,随时随变,不可拘执,如此卦「入于穴」一语,皆当活用,方见灵变,读者宜玩味。他各爻亦皆如此例,爻辞得豕字,小为鼹鼠,大为象,就其形而活用之类是也。考《易》象者,不可不知此义。

【占例之46】
明治三十一年(1898),占陆军之气运,筮得[需]之[小畜]。
爻辞曰:「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断曰:
需者,险在前,故有待时而进之象,是以曰需。我国与清国战胜之后,为三国同盟。我虽还付辽东,憾兵备之不足,将扩张军备,充实国防。在欧洲各邦,赞我进步之速,而益知将来之可畏,尝遣海陆军参谋,屡来觇我军备。故内则要整顿兵备,外则礼遇来宾,使邦交益密,不启猜疑,谓之「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也。

来源:《高岛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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