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中国女留学生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被洋男伴侣杀害的新闻,现在已经成为头条热搜。对于这样的惨剧,我们除了表示遗憾之外,是否能从这两起悲剧中汲取什么教训,以此警醒后来者呢?毕竟自从中国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已经47年。中国与世界的交流已经进入快车道,各种涉外婚姻和交友的人数都在急剧上升,类似的案例肯定也会增多。
案例之一:2025年12月8日,伦敦刑事法庭陪审团裁定26岁美国籍男子约书亚·迈克尔斯(Joshua Michals)谋杀中国女留学生王喆(音)罪名成立。这起案件源于2024年3月20日伦敦东南部刘易舍姆区的公寓持刀伤人事件,31岁的中国女留学生王喆(伦敦大学金史密斯学院创意写作与教育硕士)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迈克尔斯作为同校电影制作专业学生,与王喆存在“断断续续的非正式关系”,其作案后试图销毁证据,并联系其美国父亲寻求帮助,最终被司法系统认定蓄意谋杀。
根据英国法律,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实际案例中,量刑会结合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综合判定。例如,2023年4月6日,考文垂市中心发生了一起留学生被当街刺死的案件,凶手孙鹏奇因涉嫌谋杀和谋杀未遂被警方逮捕,最终被判处至少24年监禁。
而这次美国籍富二代持刀伤人导致中国籍女留学生王喆死亡,虽然被认定为蓄意谋杀,但是考虑到其家庭背景和富裕程度,完全可以找那种精通英国法律条文的御用大律师来打这个官司。按照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现状,对有钱人还是非常友好的,那么这个凶手多半只会被判刑十年左右。然后最多坐牢三五年,就可以假释出狱,潇洒回美国,继续美好人生了。
案例之二:2025年11月29日,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首府杜塞尔多夫发生一起母女死亡案件。一名31岁的中国女性与她两个月大的女婴在家中被发现死亡,警方随后逮捕了伤势严重的43岁男子。该男子为死者丈夫,疑似在行凶后自残,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这一起案例更加令人惊骇,因为死者母女和凶手是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和完美夫妇。43岁的埃里克·C(Erik C)博士来自斯洛伐克,是一位生化学家。他的妻子、31岁的瑞敏·Z(Ruimin Z.)博士来自中国,也是一位生化学家。 2024年,埃里克·C.与瑞敏·Z在中国山东举行婚礼。一年后,他们的女儿琳娜(Linna)诞生。但是仅仅过了27天,德国警方接到报案上门,埃里克·C没有抵抗就投降了。他说他杀死了妻子和孩子。当时警方就发现这名男子神情恍惚,并在其公寓内搜出了精神药物。
埃里克·C成了双重谋杀嫌疑犯。《图片报》称,据称他用一把菜刀杀死了中国博士妻子瑞敏·Z和他们两个月大的女儿。但是对他的杀人动机,却一直疑点重重,据邻居说,而埃里克·C 此后一直对这起罪行保持沉默。
目前德国警方初步认定埃里克博士为故意杀人罪,根据德国法律,故意杀人罪的基准刑为5-15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终身监禁。(注:德国在1949年就废除了死刑,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谋杀罪起刑即为终身监禁。)而什么是情节特别严重呢?杀害婴幼儿,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会被判处终身监禁。至于服刑是否会被禁止假释,得看嫌疑人的悔罪程度。
德国终身监禁跟国内无期徒刑差不多,15年后可申请假释,情节特别严重的,18年后可申请假释。通常德国境内被判终身监禁的杀人犯,按照需要,服刑22~25年即可获释。
两位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中国留学女生都是在31岁这个年龄失去了生命。生活对于她们而言,也就是刚刚开始而已,但却几乎是在相同的时间失去了生命,乃至一切。而杀害她们的凶手,就算被警方抓获,以蓄意谋杀罪名起诉,也大概率不会受到死刑的判决。两相比较,中国受害者的父母会不会觉得冤枉?但是没办法,西方国家的法律条文和量刑标准就是这样,你觉得冤枉,那也没办法。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两个女留学生的案例告诉更多在海外求学,或者打算去海外求学的女留学生。请她们在和外国男友交往和谈婚论嫁之时,能够多留个心眼,仔细分辨一下对方是不是真正适合自己的良人。不要恋爱脑上头,或者因为留学时的空虚、寂寞、压力大,就不管不顾地去追求和洋人所谓的浪漫“异国恋”,最后搞的一地鸡毛。怀孕流产被抛弃也就罢了,最后还丢了性命,凶手却依然能逍遥法外,那才真的是追悔莫及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