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最先曝光“全网最忙五人组”事件的湖北省竹溪县住建局,相关调查取得进展。
12月12日,十堰市联合调查组发出《情况通报》称:经查,2025年2月和12月,竹溪县属国有企业竹溪大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竹溪创拓劳务有限公司,因企业资金困难,虚构“鄂陕大道提档升级”和“机械设备租赁”项目,获取资金500万元。
竹溪县住建局帮助上述县属国有企业弄虚作假。竹溪县属国有企业湖北润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套用网络人名,发布虚假中标公告。
针对相关问题,经研究决定:
给予竹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某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竹溪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某东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予以免职;
给予竹溪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夏某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竹溪大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颜某勤政务记大过处分并予以免职;
给予竹溪创拓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升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湖北润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国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予以免职;
给予湖北润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某雄、陈某圆记大过处分。
同时责令竹溪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严肃整改,建立常态化项目监督检查机制,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份《情况通报》,看起来还是蛮严厉的,包括常务副县长、住建局长、涉事国企和招投标公司负责人及法人等在内的8人受到党政处分,其中3人被免职。
然而总体而言,官方认定事件性质和对责任人所作处理,基本上都是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免职之类,也就是仅停留在违纪范畴。
在此,我提出五点疑问:
1、通报明确指出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相关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那么,为何只见纪律处分,却没有人被移送司法问责呢?
2、通报表示,两家国企因资金困难,所以虚构项目获取了500万资金,竹溪县住建局帮助造假,招投标公司发布虚假中标公告。既然是虚构项目,为何通报表述为“获取资金”而不是“骗取资金”?(后者可能涉及犯罪。)
3、通报称通过虚构项目获取资金500万,但此前流传的两份招投标公告金额合计6588万,其中的差价到底去哪儿了,为何在调查通报中只字未提?
4、通报表示未发现个人利益输送问题,但住建局公然配合几家国企撒下弥天大谎,他们难道真就那么大公无私,甚至不惜以编造网络人名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拙劣方式,以达套取国家资金的目的?此处于情于理很难说得通。
5、通报表示相关资金用于其他工程建设,现已全部归还。既然有其他工程项目,为何不能名正言顺地走申报程序,却非要无中生有,胡编乱造?
另外此笔资金现已全部退回,这与通报表述“因企业资金困难,虚构两个项目获取500万”的事实明显相悖,相关资金到底是何来龙去脉,表述简单混沌,令人存疑。
据相关资料,竹溪县曾经是湖北省9个国家级深度贫困县之一,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都非常珍贵。
然而如此多方联手明目张胆套取大额财政资金,其性质相当恶劣。并且明显适应“伪造公文”等法律条文规定,理应司法介入查处。
近期在各地接连曝光的“最忙五人组”事件已逾20起,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行政处罚以及各类评优评奖公示等领域。
包括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密集发文,呼吁深入彻查背后隐藏的监管漏洞和腐败隐患,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竹溪县住建局作为同类问题的“始发地”,相关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必然产生典型意义并发挥参照作用。
如若留下悬疑甚或经不起时间的检验,
则实在是害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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