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的公告

一、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二、请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尽快补办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注销登记地址:汉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需携带资料:1、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号牌;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二联。《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由正规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提供。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非法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汉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12月12日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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