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之智经济原创)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公元1748年2月15日—公元1832年6月6日),英国人,功利主义哲学奠基人,是18到19世纪著名的法理学家、社会改革家、法律实证主义先驱。他的思想深刻影响了后来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发展,尤其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还深刻影响了社会主义思想发展。
神童与叛逆者
边沁出生于英国伦敦东城区斯皮塔佛德的一个富裕律师家庭,父亲和祖父都是律师,母亲是安多弗地方一个商人的女儿。边沁从小便接受了较好的启蒙教育,3岁起学习拉丁文文法,6岁开始写拉丁诗,7岁进入威斯敏斯特学校,12岁时就被牛津大学女王学院录取,并于15岁和18岁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这种过早的智力开发使他从小就被视作神童,同时也使他与同龄人格格不入,还让他对传统教育体系的僵化有了切肤之痛,并产生了很强的叛逆思想。
在牛津的经历表面上看非常靓丽,但对边沁来说是痛苦的。他反感那里弥漫着虚伪、懒惰与毫无生气的氛围,并且老学究们在知识传授上的保守思想。边沁对大学里的前辈们普遍下了一个结论:有些人放荡奢糜,有些人抑郁乖僻,大多数人则是呆板沉闷的,简直就是“老太太逻辑”。他完全不喜欢他的导师杰斐逊,认为导师最关心的事情就是不让他有任何消遣和娱乐。这段不快的经历,埋下了他日后猛烈抨击英国普通法和传统学术体系的种子。
为了子承父业,1763年边沁遵照父命进入林肯律师学院学习法律,后来取得了律师资格。此时他还在牛津大学学习,在接触了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那套为英国法律体系大唱赞歌的讲座后,他深感厌恶。他认为英国法律体系充满混乱、不公和虚构,在这样的法律体系下做一个律师毫无意义。于是他放弃了律师工作,转而研究英国法律中的缺点,试图建立通用的标准来衡量每一条法律的价值,并立志要为其找到理性的、科学的基础。
离开了作为律师的法律实务工作,边沁依靠父亲提供的丰厚津贴,专注于法理学研究和社会改革设计。他主张编纂一部完整、清晰、理性的法典,让每个公民都能理解,从而摆脱法律专业人士的专断。这也是对牛津大学那种知识垄断和保守主义的有力反击。不过,最初他发表的作品较为粗糙,所谈论的事情没有太多价值,难以引起各界关注。
思想形成与代表作品
大约在1769年,边沁读到了约瑟夫·普里斯特利、克劳德·阿德里安·爱尔维修和大卫·休谟等人的著作,从此逐渐开窍。通过阅读这些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边沁提炼并确立了贯穿其一生的核心思想,锻造成为体系化的“功利原则”,即最大幸福原理。他认为,大多数成员的幸福是每一个政治社会的标准,法律和教育是塑造人类行为、改善人类道德和幸福的有效工具,最终目标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1776年,边沁匿名发表了首部代表作《政府片论》。当时,威廉·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释义》是法律界的权威著作,它以传统哲学思想维护英国普通法体系。边沁的《政府片论》是对布莱克斯通这种保守、辩护性理论的猛烈攻击,几乎是向整个法律界发起的挑战,因而采取匿名发表。书中,他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根本原则,用实在、可验证的“功利”取代了抽象、思辨的“理性”,将其确立为评判法律与制度的最高标准。这不仅猛烈抨击了为旧制度辩护的保守理论,更在根本上终结了源自柏拉图的形而上学法哲学传统,为后世的功利主义与实证主义法学奠定了基石,开创了以社会效用为核心的全新法学范式。
1789年,在构思、撰写和修改了近15年之久后,边沁发表了另一部代表作《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这本书系统性地阐述了功利主义哲学体系,包括苦乐计算法、立法原理以及刑法改革方案,为19世纪英国的刑法人道化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本书标志着边沁的功利主义从一种伦理学说,提升为一套完整的、具有极强实践性的社会技术与立法方法论。它不仅是边沁个人思想的巅峰,也是启蒙运动对“理性万能”的信念在社会科学领域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之一。尽管“苦乐计算”的机械性后来备受质疑,但它所确立的以后果为导向、以社会福利为依归的决策思路,至今仍是现代公共政策制定的核心准则。
社会改革与付诸实践
1792年,边沁的父亲去世,给他留下丰厚遗产。对边沁而言,父亲的遗产来之不易,不应变成他的享乐资本,而是实现其哲学抱负的绝对物质保障。拥有了经济独立,使他得以摆脱职业束缚,成为一名纯粹的社会工程师。于是,他毫无间断、心无旁骛地投身于法律改良,将此作为自己的毕生使命。他力求以功利原则为蓝图,对英国乃至整个文明世界的法律与制度进行系统性改良。
在发表理论基石《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之后,边沁的写作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产期与广度爆发期。他的笔触不再局限于法理学基础,而是涵盖了宪法改革、议会改革、司法证据、监狱管理、济贫法、教育、高利贷法、公共卫生等几乎所有的社会领域。他坚信“最大幸福”原理是一个普适性的工具,必须应用于社会机体的每一个器官。从宏观的国家政体到微观的公共卫生,每一处制度的缺陷都是对总幸福的损耗,因此也都成为他运用理性进行剖析、批判并为之设计更优方案的对象。这种全方位的著述活动,标志着边沁从一位理论哲学家,逐渐转变为一位致力于将功利主义哲学付诸实践的、永不疲倦的社会改革家。
与此同时,边沁并不满足于仅仅使用笔杆子、理论家,而是将改革思想付诸于实践。其中,最著名、也最能体现其思想特质的一次实践,便是他倾注了巨大心血与财富的“圆形监狱”项目。圆形监狱的核心设计是一个环形结构,中央是一座监视塔。由于巧妙的光线设计,看守在塔内可以看清所有囚室,而囚犯也能拥有敞亮的生活空间。这是功利主义效率的极致体现:只需少数看守便能监控大量囚犯,极大地降低了运营成本,具有极致的经济效率与管理效率;同时也是最佳的人道主义考量,替代了阴暗、混乱、依靠肉体折磨的传统监狱。尽管边沁为此项目建设垫付了大量资金,并且奔走呼吁长达数十年,得到了议会的初步支持,但最终因国王的反对和政治上的复杂性,未在英国完全建成。
尽管边沁亲自推动的许多具体改革项目在英国本土的实践中屡遭失败,但他所构建的功利主义思想体系却吸引并凝聚了一批才华横溢的追随者,从而塑造了下一代改革家的世界观。他的著作在欧洲大陆盛传,西班牙和拉丁美洲的独立运动和立法者高度推崇,将他视为能够提供现代化、世俗化、理性化国家蓝图的思想导师。
晚年与不朽遗产
边沁的晚年未能出版超越《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那样系统性的理论巨著,但他的声望与日俱增。他的学说从边缘走向主流,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与此同时,他的政治主张也愈发大胆和彻底,展现出毫不妥协的改革姿态。
1823年,在边沁的资助与精神指引下,《威斯敏斯特评论》 创刊。这份刊物并非普通的学术杂志,而是被明确设计为“哲学激进派”的政治喉舌与思想武器。它的首要任务,便是与代表当时主流舆论的辉格党《爱丁堡评论》和托利党的刊物进行论战。通过这一平台,边沁及其追随者(如詹姆斯·密尔、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得以系统性地宣传功利主义原则、抨击腐败的贵族政治、鼓吹普选权、法律改革和自由贸易,极大地推动了民主改革思想在公共领域中的传播与接受。
边沁晚年倾注心血的著作《宪法典》,清晰地表明了他超前的民主理念。他主张普选制,所有成年男性都应享有选举权(在时代局限下仍未包括女性)。还主张秘密投票,以保障选民免受胁迫,自由表达真实意愿。为了确保议员对选民高度负责,还主张短期议会,例如一年一届。这些主张在当时是极其激进的,试图彻底消除既得利益集团,建立真正对人民负责的民主政府。
1832年边沁逝世。他在遗嘱中要求将自己的遗体进行防腐处理并公开展示,以继续“促进人类利益”。他的遗体被精心制作成“自我肖像”,穿着生前衣物,手持手杖,至今仍坐在一个特制的木质橱柜中(后来转移到了玻璃柜里),存放于伦敦大学学院。他要求以这种方式出席学院的重大会议,被记录为“到场但未投票”,这成为他功利主义信念的最后一个、也是最奇特的实践。他将自己变成了一个永恒的象征、一个激励后人的工具、一个推动公共福祉的永久性物质载体,成为不朽的遗产。
广泛而复杂的思想遗产
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哲学支撑。边沁强调个人幸福,反对政府过度干预,为古典自由主义提供了哲学支撑。他提供了个人主义方法论,认为社会是虚构的团体,共同体的利益是“组成社会的若干成员的利益总和”。经过功利计算,他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自身才是其幸福的最佳判断者,自由竞争和契约自由被证明是能带来最大繁荣和幸福的有效机制。因此,政府的角色应主要限于保护安全与财产,仅在为了纠正市场失灵时,干预才是正当的。
对社会主义与福利国家的思想启发。当自由市场的发展导致严重的贫富分化和社会问题时,改革者们从边沁那里找到了干预的合法性。围绕“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目标,天然要求关注大多数贫困阶层的福祉。他们主张,为了实现真正的“最大幸福”,国家必须提供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对现代经济学的奠基性贡献。边沁本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家,但他的思想为后世的经济学家提供了哲学基础和改革蓝图。其中,最具奠基性的贡献在于他将“效用”概念确立为衡量价值与福利的核心尺度。这为后来微观经济学“边际效用”分析铺平了道路,成为经济学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向现代数理经济学转变的关键理论思想和计量手段。边沁将人视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理性个体,成为了标准经济学模型不可或缺的“理性人”核心假设,至今仍是全球经济学教材与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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