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12月12日,县市监局组织人员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专项宣传监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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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张贴“新国标”解读宣传资料,现场向商家和消费者答疑解惑,广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新国标”知识及政策要求,重点向经营者明确了“自2025年12月1日起,将禁止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的政策时间,督促销售门店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执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进货检查验收、采购和销售质量符合“新国标”的产品。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环节的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来源:蓬安融媒 声明:转载出于宣传服务广大市民、弘扬正义、正气、警示之目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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