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在贵州兴义一个小区里,电梯突然向上猛冲,把住在22楼的刘女士直接带到了28楼,当时她和邻居正一起下楼,电梯到4楼时断电失控,人就被甩得骨头碎裂,脖子和脚踝也都骨折了,住院十个月后到现在还得戴着颈托,医生说等到2025年3月还要再做手术取出钢板,这类事情之前也发生过,三个月前同一个小区另一部电梯同样出现冲顶,导致一名7岁男孩全身多处骨折。
事故报告出来以后,专家指出问题在电梯的制动器上,多普勒牌电梯用的鼓式制动器内部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碰到铁芯之后电流绕过了开关,造成刹车失灵,国家特种设备研究院也确认这不是个别现象,属于设计上的缺陷,2024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多普勒公司召回2012到2014年间生产的4825台同型号电梯,理由就是绝缘损坏会导致短路,让刹车无法正常打开。
制造方、维保方和物业都负有责任,厂家设计存在缺陷,没有及时跟踪也没有主动召回产品,负责保养的西杭电梯公司每次维护都只是走个形式,根本没有检查出制动器的问题,物业方面连维保记录都不查看,纯粹是为了应付检查才做这些事,更严重的是上次男孩受伤后小区没有进行全面排查,一直拖延处理结果又发生了事故。
刘女士住院花了18万,这笔钱有人垫付了,但后续的康复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一直谈不拢,她第一次要求380万,后来降到200万,对方没有回应,官方说她“要太高”,可没给出具体赔多少才算合理,对比之前那个男孩只拿到20多万,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个标准太模糊,也太不公平。
事情闹大后,当地开始检查特种设备,但刘女士提到,出事后有人让她别声张,邻居们现在坐电梯还是心里害怕,国家虽然召回了差不多五千台电梯,但没有公布哪些小区装了这些电梯,居民想自己查也没法查,也没有人告诉公众,其他城市有没有类似的投诉或维修记录,电梯事故越来越多,可要是打官司,鉴定困难、责任分不清,很多人最后只能拿到医药费,别的赔偿基本拿不到。
刘女士的遭遇很有代表性,她既没有去世,也没有受轻伤,而是长期无法正常行走,脖子必须一直戴着支架,生活完全被打乱,这种非致命却造成永久影响的伤害,在目前的赔偿制度中几乎被忽略,没有人考虑她以后还能不能工作,能不能独自出门,这些日常功能的丧失其实比一次性医疗费用更沉重,她在制度漏洞中成了一个例子,没有人站出来为她说句公道话,也没有人真正关心她以后的生活。
我觉得这种事不能光靠事后补救,电梯天天用,安全要靠日常监管,不能等出事了才检查,厂家要对产品全程负责,维保不能糊弄,物业也要认真管理,说到赔偿,只给医药费不够,那些看不见的损失,比如心里难受、行动不便、工作耽误,也得有个交代,现在大家总关心人有没有死,但活着的人受的罪,其实更该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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