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泊头推介”原名“泊头资讯”,泊头市委“纠正四风”专项办社情民意采集站。河北省百佳自媒体。沧州市优秀微信平台。网易新闻泊头运营中心。沧州市优秀青年志愿组织。泊头市十佳志愿服务组织。腾讯大燕网“正气之星”。定期推送泊头文化,活动,资讯,信息等诸多优质内容,助力政府信息推广、观察本地百姓民生。做泊头接地气、重服务的新媒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现有裕华路公安局对过路边门市、二楼数单间对外出租,紧挨尚峰,后有停车场,户型为办公楼样式,水电卫生间齐全。出租单间。适合:教育机构、培训机构、财会、网销、办公、会议室、美容院等,联系微信(电话)1813178050

沧州市定于2025年12月14日12时

启动II级应急响应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赶紧来看看详细内容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相关单位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2月14日开始,我省地面转南风影响,整体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我市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20-21日污染自北向南逐步改善。按照省生态办工作部署,为减轻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2月14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建成区、县(市)城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其他区域钢铁、焦化、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中心城区核心区重点施工工地、企业、物流园区、铁路货场等单位全部使用国四排放标准及新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他区域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三、面源管控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依法停止露天作业(参与绩效评级的企业,按照绩效评级措施执行);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禁止线性工程铺装路面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区主次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机扫、湿扫和保洁作业频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重点企业在应急减排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业企业不发生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期间,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类管控,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部民生豁免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来源:沧州生态环境发布

编辑|资小讯

校版|张博文

审核|郑津东

业务内容

新闻资讯、活动策划、影视制作、网络直播、舆情处置、技术开发、航拍摄影、VR全景、文创设计、新媒体培训等政企业服务合作。

欢迎各单位、企业、商家联系。

电话:18131780507(微信同号)

座机:0317一829930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