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亲朋好友把酒言欢
本是惬意趣事
但总有部分驾驶人
抱着“路程短、酒量好”的侥幸心理
触碰法律红线,最终身陷囹圄
2025年11月9日夜间,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三大队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28分许,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至临潢大街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后慌忙弃车逃离现场。民警迅速上前拦截,在靠近王某时,闻到他身上散发浓烈酒味。这时王某用衣服掩面,大喊“害怕了!”,随后又以躺地不起、自称头晕等方式试图逃避法律责任。
后经当事人王某妻子现场劝解,王某配合民警前往医院进行抽血备检。在医院民警又对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已达醉酒标准。
经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交管部门对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移交检察院进一步处理。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01
各感知器官能力下降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触觉、视觉、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急速下降、往往无法正确做出判断,更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因此极易发生事故。
02
心理状态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饮酒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超越合理范围的行为或动作,让人提心吊胆。
03
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可以说非常危险。
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危及自身安全
更会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
无论饮酒多少、路程远近
都切勿酒后驾车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 │赤峰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