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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咸宁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通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单位研究呈报等环节,经研究决定,对刘鸿等38名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内,对拟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69号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电话:0715-8126110,8126407
》》附件: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25年12月12日
来源:咸宁组工
一审/编辑:黎 雪实习生:刘春兵
二审:石丽丽
三审:洪 伟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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