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想再见一次妈妈,我想她了。”
1999年5月28日凌晨,重庆急救中心的抢救室外,大雨下得让人心慌。一个年轻人的生命体征正在急速归零,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睛,对着身边的曹大娘留下了这辈子最后的一个念想。
在场的所有医生、护士,还有那些平日里流血不流泪的刑警汉子们,瞬间就崩不住了,眼泪哗哗地往下掉。
这事儿说起来真得缓一缓情绪,因为躺在床上的这个小伙子才25岁,几个小时前他还是个活蹦乱跳、见人就笑的户籍警。可现在,他身上却留下了21处致命的刀伤,手掌上的皮肉全都没了,头骨被砍裂,那场景简直就是地狱里才有的画面。
这件染透了鲜血、布满刀口的警服,至今还挂在博物馆里,后来成了国家一级文物。
02
咱们把时间拨回到1999年,那个时候大家都在迎千禧年,日子过得挺有盼头。
有个叫芦振龙的小伙子,在当时可是个稀缺人才。他是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高材生,那个年代的大学生含金量有多高,不用我多说大家心里都有数。按理说,凭这学历,分个机关单位,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喝着茶,那是稳稳当当的事儿,谁也不会说什么。
但这孩子偏不,他脑子里想的和别人不一样。
他主动打报告,非要去重庆高新区石桥铺派出所,而且还点名要去管最难管的兰花村。这兰花村是个什么地界?那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多得数不过来,地形复杂得像迷宫,治安乱成了一锅粥,平时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事儿就没断过。
芦振龙家里是真穷啊,老家在山东聊城的农村。小时候穷得叮当响,为了供他上大学,家里连遮风挡雨的土房子都卖了一间。这种苦日子里长大的孩子,心里最懂老百姓的不容易,也最知道怎么过日子。
这小伙子有多抠门?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
当了警察有了工资,他一个月还是只舍得花几十块钱。脚上那一双皮鞋,花了45块钱买的,穿得底都快掉了,他也不舍得扔,拿个胶水粘一粘,嘿,接着穿。同事看着都心酸,劝他换双新的,他总是乐呵呵地说能穿就行,得攒钱供妹妹上学呢。
但你别看他对自个儿抠搜,对老百姓那是真大方。
在兰花村当户籍警的时候,遇到谁家有个难处,几十块钱说掏就掏,眼都不眨一下。村里的张大爷、李大妈,谁提起来“芦户籍”不竖大拇指?那不是客套,是真心的佩服和喜欢。
可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个连路边蚂蚁都舍不得踩死的好娃娃,却被一帮丧心病狂的恶徒给盯上了。
03
那是1999年5月27日,天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像是有场大暴雨憋在天上随时要泼下来。
芦振龙接到了一个任务,要去传唤一个叫魏建的嫌疑人。
这个魏建,说白了就是当地的一个“村霸”。平时纠集一帮不三不四的混混,赌博、打架、收保护费,横行乡里,没人敢惹。前两天因为抢地盘,把人砍成重伤,这号人就是兰花村的一颗毒瘤,不拔不行。
芦振龙心里跟明镜似的,他知道魏建是亡命徒,手里可能有家伙。但他更清楚,这毒瘤不除,兰花村的老百姓就没有一天安生日子过。
那天傍晚,芦振龙摸到了魏建回家的必经路口。
那时候基层派出所的条件也就那样,没那么多防护装备。他就穿着那身洗得发白的橄榄绿警服,静静地候着。他那时候心里可能还在想,等把这事儿办完了,回去给妹妹寄点生活费,再给老家的爹妈写封信。
大概六点多钟,来了!
魏建骑着个黑色摩托车,晃晃悠悠地过来了,一副吊儿郎当的样。芦振龙也没含糊,看准时机冲上去就要拦人。这魏建是做贼心虚,一看警察来了,摩托车都不要了,撒腿就往旁边的小巷子里钻。
芦振龙想都没想,拔腿就追。
这小巷子芦振龙熟啊,他平时走访入户,早就是管这片的“活地图”了。他知道前面是个死胡同,只有一条路,魏建这是自投罗网,跑不掉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这根本不是什么慌不择路的逃跑,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杀局,是一个要把他置于死地的陷阱。
04
追进巷子大概两百米的样子,芦振龙就把魏建给堵住了。
那个地方是个死角,两边都是高墙,前面没路了。
芦振龙还在那苦口婆心地劝呢,他对魏建说,让他想想家里的父母,只要自首还能争取宽大处理,别一条道走到黑。这孩子心善,觉得只要能把人劝回头,比抓人都强,毕竟谁都是爹生妈养的。
可魏建呢?他在那冷笑,眼神里透着一股子阴狠,根本没把芦振龙的话听进去。他突然抬起头,冲着巷子深处吹了声口哨。
这一声哨响,让芦振龙的心里顿时感觉不对劲。
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从巷子的阴暗角落里,呼啦啦窜出来6个年轻人。这帮人手里提着的,全是明晃晃的西瓜刀、砍刀,寒光闪闪的,看着就渗人。
这帮人根本不是路过,也不是临时起意,是早就埋伏好的,就是等着警察往里钻,好来个瓮中捉鳖。
1个人对7个人。
芦振龙手里只有一副冷冰冰的手铐,对方却是7把要命的钢刀。
这时候如果芦振龙转身跑,凭他年轻力壮的身体素质,利用地形周旋一下,说不定能跑掉,能保住这条命。
但他没跑。
他要是跑了,这身警服的威严往哪放?这兰花村的正义往哪放?他要是退了,以后这帮人只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欺负老百姓。
芦振龙大喝一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警告他们不要乱来,试图用正气镇住这帮暴徒。
可魏建那伙人已经杀红了眼,根本不听这一套,魏建嘴里喊着砍死他,一群人就围了上去。
05
接下来的这一幕,惨烈到我每次回想起来手都在抖,但又必须得写出来,让大家都记着这帮畜生的罪行,记着我们的英雄遭受了多大的罪。
一把长长的砍刀,照着芦振龙的面门就劈了下来,没有一点犹豫。
第一刀,直接砍在了前额上。鲜血哗地一下就喷出来了,瞬间糊住了芦振龙的双眼,世界在他眼里变成了一片血红。
若是换了普通人,这一刀下去早就疼得瘫在地上了。可芦振龙没有,他像头被激怒的狮子一样,在那片血雾里,伸出双手,死死抓住了歹徒砍来的第二刀。
那是空手接白刃啊!
咱们平时切菜切到手都疼得钻心,你敢想象吗?歹徒见刀被抓住了,竟然残忍地转动刀柄。锋利的刀刃在芦振龙的手掌心里搅动,硬生生把皮肉全部绞烂,连白森森的指骨都露出来了。
紧接着,第三刀、第四刀……
芦振龙的手指被剁断了,掉在了泥水里,那是他拿笔写字的手,是给老百姓办证件的手啊。
这帮没人性的东西,彻底疯了。魏建在旁边叫嚣着,非要逼着芦振龙给他下跪,说只要跪下磕头就饶他不死。
此时的芦振龙,浑身是血,早就成了一个血人。他的右腿被砍断了,骨头都露在外面,根本站不住,整个人都在晃。
但他硬是用那条残腿撑着地,死死地靠着墙壁,咬碎了牙关,怎么都不肯跪下去。
那可是人民警察的膝盖啊,跪天跪地跪父母,绝不跪这帮人渣罪犯!
暴雨倾盆而下,混合着殷红的鲜血,在小巷里流淌成河。那枚从警帽上掉落的国徽,被雨水冲刷得铮亮。芦振龙模糊中想去捡那个国徽,却被魏建一脚狠狠地踩在手上。
这帮暴徒足足砍了21刀,刀刀见骨,刀刀致命。直到看着芦振龙倒在血泊里一动不动,这伙人才骂骂咧咧地散去,消失在雨幕里。
06
最早发现芦振龙的,是住在附近的曹大娘。
那天雨大,曹大娘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心里发慌,壮着胆子打着伞出来看。这一看,老人家差点吓晕过去,手里的伞都拿不住了。
平时那个笑呵呵、帮她修房顶、扛米袋的“龙娃子”,像个破碎的布娃娃一样躺在泥水里,全身没一块好肉,血还在往外冒。
大娘哭喊着,叫来家里人,用板车拉着芦振龙往医院跑。
在颠簸的车板上,芦振龙还有一丝意识。他那时候已经感觉不到疼了,只有冷,刺骨的冷,生命在一点点从身体里流逝。
到了医院,医生剪开他的衣服时,手都在抖,眼泪止不住地流。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完整的。失血量达到了全身的80%,这就相当于身体里的血流干了换了一遍啊!
闻讯赶来的战友们,一个个七尺男儿,在抢救室门口哭得直不起腰,捶着墙壁恨自己没能和他一起去。
那个平时连矿泉水都舍不得买的傻小子,那个总是抢着值夜班的傻小子,那个说要接爸妈来大城市看看的傻小子,就这么要走了?
凌晨4点多,芦振龙回光返照般地动了动嘴唇,声音微弱得像蚊子哼。
他在曹大娘的衣角上蹭了蹭那只残缺不全的手,像是怕弄脏了老人的衣服,然后轻轻地说出了那句让全中国破防的话。
他说他想再见一见妈妈,想她了。
说完这句话,那颗年轻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永远定格在了25岁。
07
芦振龙牺牲的消息传出后,整个重庆都炸锅了。
公安局长拍了桌子,红着眼睛下了死命令,不管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这帮畜生抓回来,挖地三尺也在所不惜!
全城的警察都动了,不光是为了任务,更是为了给兄弟报仇。没几天,魏建那伙人,一个没跑掉,全被抓了回来。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最严厉的制裁,那时候的严打,杀警可是天条,这帮人注定是死路一条。
但人死不能复生,英雄再也回不来了。
芦振龙出殡那天,那场面,真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
没有谁组织,也没有谁动员,十万多老百姓,自发地走上街头。从殡仪馆到火葬场,十几里的长街,全是白花花的人头,一眼望不到边。
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拄着拐杖在路边哭得站不住;上学的小学生,举着“英雄走好”的牌子,眼泪汪汪;出租车司机集体停车鸣笛致哀,那声音响彻了整个山城。
芦振龙的母亲来了,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她摸着儿子的遗像,哭得晕死过去好几回,怎么叫都叫不醒。那个懂事的妹妹,咬着牙不让眼泪掉下来,她说哥哥是英雄,她不哭,不能给他丢人。
这事儿过去了这么多年,芦振龙那件被砍得千疮百孔的警服,被评为国家一级文物。
它就静静地挂在重庆警察博物馆里。你要是现在去看,还能看到上面发黑的血迹,还能数清那触目惊心的刀口,每一道都在诉说着当年的惨烈。
每一次看到这件衣服,我就在想,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这句话都被说烂了,可放在芦振龙身上,每一个字都是带血的。
08
现在的兰花村,早就变了模样,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车水马龙热闹得很。
当年的那个死胡同,也没了踪影,变成了宽阔的马路。
魏建那伙人,坟头草估计都两米高了,没人会记得他们,除了在耻辱柱上被唾骂。
但芦振龙这个名字,刻在了碑上,刻在了重庆人的心里,永远亮堂堂的。
前段时间我又去了一趟烈士陵园,芦振龙的墓前,摆满了鲜花。有一束花上的卡片写着,告诉龙哥现在的警察装备好了,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是啊,时代变了,日子好了,可那股子为了老百姓连命都敢豁出去的劲儿,还是那个味儿,一点没变。
这正是:
七尺男儿血染巷,二十一刀映忠魂。
英雄已去浩气在,长街十万送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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