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内容
货车的后车厢是专门的载货区域
不具备载人所需的安全条件
因此严禁载人
然而
部分车主为图一时方便
竟在行驶过程中
让人员乘坐于后车厢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
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
12月10日,师宗县公安局高良派出所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存在异常,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清点,该货车共计搭载12人。经了解,驾乘人员均为附近从事水果采收的务工人员,为图一时便利,集中乘坐货车出行。
民警当即对驾乘人员进行了现场警示教育,指出货车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在车辆行进、转弯、刹车时,极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挤压等严重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安全转运乘客。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货车车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如进行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加重事故后果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后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会加重事故后果。
人货混装易坠落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不可重来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杜绝货车违法载人行为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师宗警方
【投稿微信】15969143244
【微便民客服微信】fuyuanwsh02
【微生活小店客服微信】fywshxd01
【富源冠宇房产】0874-8888805
【富源0874代驾】15508743456
富源微生活——发出富源声音,传播富源文化,展现富源魅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