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ATA 单证册的担保金没有固定金额,核心是按货物申报总价和前往国家 / 地区的担保费率核算,还会受货品种类、申请人资信等因素调整,具体规则如下:
基础核算规则
担保金的核心计算公式为担保金额 = 货物总价 × 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担保费率。若单证册涉及多个国家(含过境国),则按其中最高的担保费率来计算。比如一批货物同时要前往欧洲某国和东南亚某国,若欧洲该国费率更高,就以该国标准核算。而且从国际惯例来看,担保金通常也接近货物进口各税总额的 110%,以此保障海关税收权益。
不同场景下的费率差异
普通货物与特殊货物差异:普通展会货物、商业样品等常规品类,担保金比例相对低,部分展会类货物费率可降至 1%。但珠宝、艺术品、高科技产品、车辆等易有风险或高价值的特殊货物,费率会大幅提高。例如菲律宾对普通货物按货值 50% 收担保押金,珠宝、车辆等特殊品类则按 60% 收取,且该类押金起征额为 950 元。
不同目的国差异:周边国家如俄罗斯、蒙古的自驾相关 ATA 单证册,担保金有明确的固定参考,比如贝加尔湖自驾需缴纳 3000 元,俄罗斯、蒙古等周边国家自驾一般需 1 万元,而欧洲多国自驾的抵押金则达 3 万元。
申请人资信的影响
若申请人过往合规使用 ATA 单证册,无违规、索赔记录,资信等级高,经中国贸促会资信评价后,可能降低担保金比例,甚至可用书面保证替代部分现金押金。此外,连续 3 次合规使用 ATA 单证册的申请人,还可申请押金折扣,比如押金比例降至 30% 左右。
担保金可通过现金质押、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等形式缴纳,且只要货物依规按时复运进出境并完成单证册核销,担保金会全额退还。具体费率可在申请时查询中国贸促会最新《担保费率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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