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查行政处罚是否“明显不当”时,核心标准之一是“过罚相当”,即处罚种类和幅度应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法院会综合考虑:违法动机、手段、后果、是否初犯、事后态度、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例如,对轻微超载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货车司机,处以法定最高额罚款,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过罚不当”而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