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我们两家这点事扯了那么久,终于有了结果……”富源县大河镇白岩村委会上箐口村村民潘某甲拉着大河镇矛盾纠纷巡回调解工作专班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在大河镇的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活跃着一支由富源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富源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大河镇平安法治办公室等单位精兵强将及部分精干村级调解员组成的矛盾纠纷巡回调解工作专班。专班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召集双方当事人,以见人见事见物见地点的“四见”方式现场组织调解,有效化解了一批“老大难”矛盾纠纷。

潘某甲自1982年对土地下户前小国户脑包处集体未予管理且开垦的荒山进行耕种,耕种两年后闲置。1984年至今,该处土地由同村村民潘某乙管理。

2019年5月以来,潘某甲从大河镇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查询并获得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始凭证后,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某乙归还其耕种30余年的土地。

一审判决后,潘某乙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曲靖中院根据双方提交的依据,作出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的决定。2022年至今,双方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反映土地争议问题。

巡回调解专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深入村中进行调查走访,分析矛盾纠纷症结,采取“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调解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在尊重历史又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协调双方达成“对争议土地各自管理一半”的调解协议,有效化解这起土地纠纷

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