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历时一个月,浙江妇儿医院小洛熙事件有了通报。
基本和网民之前推测评判一样。
通报称,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术中出现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术后监护处置有缺陷。
基本判定了陈姓医生的失职失责。
可以说整个事件差不多盖棺定论了。
但从整个通报中还是可以看出些许端倪,那就是落在主要责任人陈姓医生身上的责任并不是很大。
一是以法责众了。
通报称,给予妇儿医院党委书记警告处分、院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
妇儿医院免去主刀医师外二科(心胸)主任,也就是陈姓医生职务、暂停其诊疗活动;
免去麻醉医师的科主任职务、暂停其诊疗活动;
暂停儿童重症监护病房主管医师诊疗活动。
看起来很严厉。
一把手受处分,二把手被免职。主刀人被免职。
但这是常规套路,不然不足以服众,不能平息舆论。
但我们好奇的是,你陈姓医生的错,关麻醉师,监护病房主管医师什么事,需要被免职和暂停工作,这么严重的处理?
唯一的解释是,是拉来凑人数的。再大的责任,你分一点,我分一点,责任就小了。
而且显得通报不那么单薄,很显严厉,你看,我们惩罚了很多人吧。
不然,就通报惩罚一个陈姓医生,怎么写?怎样写才算惩罚到位?
枪毙?搞笑吧。
但不用严词厉语吧,就根本撑不起来这个通报。
所以就这么着吧。
二是罚无实据了。
团队也好,专家也好,通过种种复盘推测,包括尸检,是判定出陈姓医生,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术中出现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等等,这些概念。
而手术中具体存在什么过失?
是否因过失引发了术中大出血、急性肺水肿等危及生命的严重并发症。
是否应急处置严重延误,二次开胸损伤严重,直接导致患儿状况不可逆恶化?
呃,这个?
当时小洛熙手术所在手术间是配有两个监控摄像头,那个用于实时监控的广角全景摄像头。
对不起,未配置存储介质,不具备回放功能。
有人会问不是还有一个监控吗?
是的,另一个专用于麻醉车监控,配置存储介质,具有视频回放功能。
这不,通报不是免去麻醉医师的科主任职务了吗?还暂停其诊疗活动了啊。
至于其他视频,对不起,真没有!
嗯哈,至于整个手术过程,只要你不说我不说,他就不知道。
所以没有视频真相的失败手术,顶多算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
主要责任人顶多被免职,暂停执业顶多一年。
之后可以通过培训、考核走走程序,又重新上岗。
不然等有图有真相后,主要责任人被免职并吊销执业证书,被列入医疗行业“黑名单”,终身禁业。
甚至被刑事追究。
那可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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