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里安逸”汽车消费券

又又又又带着满满诚意

登场啦✨✨✨

近期

四川省商务厅

在组织联动成都发放

“蜀里安逸”汽车消费券的基础上

又组织联动

泸州、德阳、绵阳、宜宾

广安、达州、眉山等7市

发放“蜀里安逸”汽车消费券

合计金额超过8000万元

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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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活动时间

购车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0日

(实行总量控制,先申领先审核、先审核通过先得,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到期即止。)

02

支持对象

对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进口车)、购买泸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在泸州市登记上户(车牌为川ED或川EF开头)的个人消费者,每位消费者限补贴1辆新车。

03

补贴标准

  • 单车成交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在7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人;
  • 单车成交价在7万(含)至20万元的补贴3000元/人;
  • 单车成交价在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3500元/人。

04

申领补贴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泸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申领小程序“新能惠补”提交补贴申请。

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2. 用于补贴收款的银行卡信息(需具体填写到开户行);
  3.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或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或扫描件;
  5. 机动车登记证书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以后。

温馨提示:本次活动实行总量控制,先申领先审核、先审核通过先得,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到期即止。同时,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析。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泸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申领小程序“新能惠补”查看审核状态,对退回要求补正信息的申请单,应在2026年1月10日24时前补正信息。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信息错误的视为作废。

05

咨询电话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0830-2276879

江阳区:0830-3589420

龙马潭区:0830-6664658

纳溪区:0830-4212568

德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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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发放品类

汽车(新车):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

02

活动时间

发放时间:2025年12月9日00:00:00—12月31日22:00:00

核销时间:消费券自到账之时起48小时内有效,且最迟核销时间不超过12月31日22:00:00。

03

发放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商家处购买指定品类的个人消费者。

04

券面设置

分为:

  • 满5万元—10万元(不含)减1500元;
  • 满10万元—20万元(不含)减3000元;
  • 满20万元—30万元(不含)减5000元;
  • 满30万元以上减8000元。

05

活动平台

发放平台:“云闪付”APP

商家上传资料平台:“惠德阳”微信小程序

06

领用规则

(一)补贴方式

(1)本次消费券采取“支付立减”模式。

(2)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处选定汽车并支付货款时,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券领取二维码,消费者扫描二维码领取对应档次消费券,领取后通过“云闪付”支付即可抵扣消费券补贴资金。

(二)审核和兑付

(1)本次消费券补贴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

(2)交易完成后,商家按要求收集纸质证明资料,建立申报资料库、交易台账。同时,在“惠德阳”微信小程序上传相关证明资料,上传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月15日22:00,逾期不予受理,对此造成无法兑付消费券补贴等后果由商家自行负责。

(3)市商务局组织对商家提交的证明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及时通知商家修改完善有关资料信息。若三次审核失败,将不予发放消费券补贴金额,造成后果由商家自行负责。

(4)资料审核审计通过后,市商务局将消费券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商家指定银行账户。

(三)领取资格

(1)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完成实名注册,并实际购买指定产品。

(2)“云闪付”付款银行卡持有人须与购买人为同一自然人。

(四)核销要求

(1)活动期间,同一用户限领取使用1张消费券。

(2)若对应档次消费券领取完毕,消费者可领取低档次消费券。

(3)消费券自到账之时起48小时内有效,逾期作废并退回资金池,作废后不予补发或再次领取。

(4)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用完即止。

(5)市县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

07

申领资料

*消费券领券人、云闪付刷卡(扫码)人、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实名完全一致,才能享受消费券补贴。

*活动开始后商家即可登录“惠德阳”微信小程序上传资料,上传时均须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照片,并符合上传识别的相关要求。如出现识别信息和证明材料信息不一致,应进行手动校正。

1.购买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绑定“云闪付”用于核销消费券的银行卡照片(含银行卡号)。

3.绑定在“云闪付”上的银行卡刷卡支付POS小票照片及其余支付凭证,支付时间须在活动核销期间内。

核券时付款金额必须为消费券券面金额的2倍以上。商家收款输入金额按照正常金额收取,交易会自动抵扣用户消费券,优惠后剩余金额入商家账户中。具体如下:

①享受券面金额1500元,消费者必须刷卡支付金额≥3000元;

②享受券面金额3000元,消费者必须刷卡支付金额≥6000元;

③享受券面金额5000元,消费者必须刷卡支付金额≥10000元;

④享受券面金额8000元,消费者必须刷卡支付金额≥16000元。

4.银行出具的核销消费券流水证明照片(须银行盖章)。

5.车辆外观照片,包含车牌号。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发票开具单位须为参与活动商家;开票时间须在12月31日22:00前;发票购买人名称须与身份证和实际购买人为同一自然人)

7.《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8.《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照片。

9.《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照片。(商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发动机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动机号、出厂合格证发动机号须与实际信息完全一致)

10.按揭分期购车的,汽车商家须提供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个人汽车按揭贷款分期合同》照片(贷款合同首页、主要信息页)和贷款金额放款到账凭证照片。(按揭分期购车的最终要求:首付款+贷款金额≧机动车统一发票金额。提供贷款到账凭证时,因工厂贴息政策导致凭证回单金额小于贷款合同金额时,必须以贷款合同金额真实可逆查为条件)

参与活动商家动态更新

请以云闪付展示页面为准

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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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活动时间

补贴时间:2025年12月6日—12月31日(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

申领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15日。

02

资金安排

市本级财政统筹资金1000万元,在活动期内实行总额控制,先购买且成功申领者先得,用完即止。

03

补贴对象

在绵阳市购买7座及以下非运营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且获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地为绵阳市)、《机动车登记证书》。活动期内每个消费者限申领1次。

04

补贴标准

根据单辆购车(新车)发票金额(含税)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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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可与国省政策叠加,按平台申请提交时间排序,申领后锁定名额,先到先得。

05

申请方式

1.下载“i绵阳”APP,完成实名认证;

2.在“i绵阳”APP首页选择“汽车消费补贴”,或在搜索栏中输入并选择“汽车消费补贴”;

3.根据发票开具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选择对应的申领县(市、区)、园区;

4.根据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选择对应的补贴金额;

5.上传和提交相关资料,并完成发票和银行卡号校验(开户行名称需填写至XX支行,例:中国银行绵阳南河路支行);

6.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06

上传资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卡账号和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名称需填写至XX支行,例:中国银行绵阳南河路支行);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4.《机动车登记证书》照片。

07

资料审核

若申请人申领地或档次选择错误,可在“我的申请”中自行撤销申请并修改,否则申请无法提交。

若申请人提交资料不符合规范,将在初审阶段退回修改,并预留资格。消费者需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按要求提供资料,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将视为放弃补贴参与资格,需重新申领名额。

审核结果将通过“i绵阳”APP消息推送告知,请即时关注。申请状态可随时在“i绵阳”APP“汽车消费补贴-我的申请”中查看。

08

发放方式

申请终审通过后,补贴资金按审核通过先后顺序分批次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本次活动的实施细则由绵阳市商务局负责发布并解释。

09

咨询服务

如有“i绵阳”APP注册使用等方面疑问,可在“i绵阳”APP“我的-APP问题反馈”留言,或通过汽车经销商反馈,或致电汽车经销商所在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

联系电话: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0816-8130166

科技城新区经信和商务局:0816-2535864

涪城区商务局:0816-2267405、0816-2267386

游仙区商务局:0816-6030587

安州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4632855

江油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3365117

三台县商务局:0816-2121220

盐亭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7222106

梓潼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5388258

平武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8829488

北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6197104

仙海区文旅中心:18981177023

绵阳市商务局:0816-2275583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次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绵阳市商务局。

2025年第二轮“蜀里安逸”汽车消费券

暨绵阳市第三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宜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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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以县区公布时间为准)

02

补贴对象

在宜宾市注册登记的4S汽车销售企业(含汽车主机厂自身的销售企业,符合上述要求的4S汽车销售企业的分公司)处购买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进口车)的个人消费者。活动实施期间每位消费者限补贴1辆新车,每辆车仅享受1次补贴。

03

补贴标准

(一)汽车消费券叠加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使用标准:

  • 5万(不含)以下:新能源车补贴2000元、燃油车补贴1000元;
  • 5万(含)—18万(不含):新能源车补贴4000元、燃油车补贴2000元;
  • 18万(含)以上:新能源车补6000元、燃油车补3000元;

(二)汽车消费券用于新购买新能源车标准:

  • 5万(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
  • 5万(含)—18万(不含)补贴4000元;
  • 18万(含)以上补贴6000元;

04

活动平台

“i宜宾”APP“i宜宾”小程序购车补贴专区

05

活动参与流程

(一)购车上户

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与购车人完成购车销售合同签署、开票,并完成登记上户手续。

(二)补贴申报

购车人凭购车资料在“i宜宾”APP购车补贴专区申报补贴。申报时间为申报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

(三)资料审核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领材料后,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在系统中开展审核工作。

(四)补贴发放

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终审通过的先后顺序,按程序将汽车补贴资金拨付至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06

申报及审核

(一)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5日前,在“i宜宾”APP购车补贴专区申报补贴。需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购买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汽车销售企业注册地)申领汽车消费券。

(二)上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取得时间要求以县(区)公布为准。

(三)参与活动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领材料后,会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在系统中开展审核工作。

(四)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参与活动的县(区)汽车消费券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五)市商务局定期上传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通过名单,便于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核实参加活动消费者是否符合汽车消费券发放资格。

(六)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使用的汽车消费券申领人,须同时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领人。申领补贴的燃油车新车,须已通过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审核。

(七)申领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领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者应通过“i宜宾”APP审核系统将补正信息要求反馈,申领人按要求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八)申领人应及时关注“i宜宾”APP查看审核状态,对被退回要求补正信息的申领单,应在72小时内按要求补正信息,逾期未补正的,系统自动作废申领单。

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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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02

活动内容

本轮汽车消费券在规定资金总额内,以个人消费者先购买新车、登记上牌、提交资料申领,审核通过后向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核券商户核销。所有资料申报及修改于2026年1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资金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03

消费券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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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消费券发放对象

在参与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地为广安市,且开具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05

消费券这里“查”

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在广安市内,需允许建行生活APP使用手机定位权限且APP定位显示为【广安】领券后在【我的】-【优惠券】里查看。

06

消费券这里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安销售分公司

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四川爱众云鲲新能源有限公司

07

消费券这里申报

申报路径:建行生活首页-本地优惠-广安市2025“蜀里安逸”汽车购置消费券。

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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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活动对象

个人消费者(非自然人不参与),在达州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家用乘用新车(含燃油车、新能源车),且新车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有关规定。

02

关键时间

购车开票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须在此范围内)

上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10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补贴申请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以提交时间为准)

03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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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申请条件 & 必备材料

申领条件

1.申请人、购车发票购买方、行驶证/登记证书所有人必须是同一自然人;

2.同一人活动期间仅能享受1次补贴;

3.申请日期不得早于购车发票开票日期(早于则审核不通过)。

必备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用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用对应通行证/居住证/护照);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在2025年12月8日—12月31日);

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注册日期在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10日);

3.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4页(登记日期在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10日)。

05

申领补贴

(一)提交资料锁定名额

打开云闪付APP→点击“首页”(左上角城市选达州)“四川消费券”→选择“达州市→进入“达州市第三轮购车补贴”→按提示上传所有材料,提交成功即初步锁定名额。(温馨提示:2026年1月10日23:59前必须提交,提交后未进入 “审核中” 可修改资料,审核开始后不可改哦~)

(二)材料复核

商务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缺漏资料会退回修改,需在2026年1月15日23:59前完成修改,逾期视为放弃。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申请”查询进度。

(三)名单公示

审核完成后,会在达州市商务局官网公示拟补贴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补贴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至申请人账户,直接到账可使用!

注意事项:

1.补贴资金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尽早提交申请更稳妥;

2.所有材料需真实、清晰、完整,虚假信息会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资金并纳入信用记录;

3.参与企业需诚信经营,严禁虚开发票、虚构交易等违规行为,违者取消资格并依法处理。

06

咨询电话

达州市商务局:0818-2678820

达川区商务局:0818-7233312

通川区商务局:0818-2369508

万源市商务局:0818-8590889

宣汉县商务局:0818-5213236

大竹县商务局:0818-5299297

渠县商务局:0818-7202888

开江县商务局:0818-8222439

高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局:0818-283361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达州市商务局所有。

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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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活动时间

购车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须在此范围内)。

车辆注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15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补贴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15日。

02

活动范围和对象

(一)活动范围

在眉山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

(眉山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附在文末)

(二)参与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新车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户名均须为同一位消费者;

2.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购买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03

补贴标准

  • 单车成交价5万元(含)至10万元每辆补贴2500元;
  • 单车成交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每辆补贴4000元;
  • 单车成交价20万元(含)至30万元,每辆补贴6000元;单车成交价3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8000元。

注意:

1.以上成交价均为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2.本活动消费券补贴针对同一辆新车仅能享受1次,可与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眉山市提振消费二十三条政策措施》叠加享受。

3.本次活动消费券实行总额控制,按照申请提交顺序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即止。

04

消费券资格申请

(一)申请通道

提交资格申请采用线上办理方式,申请人通过云闪付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操作为:登录云闪付APP,定位眉山市,进入“首页-本地精彩-眉山市政府消费券”板块,进入“‘蜀里安逸’汽车购置消费券”入口,按照对应补贴档次提交各项资料。

注意:“‘蜀里安逸’汽车购置消费券”栏目近期将在云闪付“本地精彩-眉山市政府消费券”板块内上线。

(二)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5日(若资金提前用完,则以资金用完日期为截止日期),材料补正截止日期为1月31日前。

(三)申请材料

1.填报申请人姓名、个人身份证件(或其他证件)号码、上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2.填报新车有关信息、上传新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提供的图片应清晰显示姓名、车牌号、车架号等新车信息);

3.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参与活动的车企加盖公章的销售确认书。

05

补贴发放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相应金额的红包补贴将通过云闪付APP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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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蜀里安逸”汽车购置消费券

发放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来源 | 四川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