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南京某知名大学教授王广贪污案迎来再审决定。此前,王广因涉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但他始终坚持无罪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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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青律师视频号截图)

为该案申诉的李长青律师在社交平台发布“喜报”,称其2020年7月29日接受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广的委托,代理其贪污罪的申诉,历时近5年半,终于收到了江苏高院再审决定书。

李长青说:“王老师蒙冤是不幸的,但是和其他伸冤的人被推诿敷衍塞责相比,王老师又是幸运的,我们遇到了一位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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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青律师视频号截图)

王广早年毕业于南京某高校,2005年作为人才被引进回校,任职于化工学院。2010年,他被借调至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持校办企业股份制改制工作,并于次年出任改制后成立的公司的总经理。

2016年10月,王广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逮捕。检方指控其在2014年6月至10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指使会计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公司资金,贪污公款共计40余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股权及侵吞退资款。

2018年1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王广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王广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3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认定贪污金额为11万余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年4月,王广刑满释放。

出狱后,王广坚持申诉,持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直至今年12月10日,江苏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指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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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王广教授、右为李长青律师)

针对此事,法度Law对话了该案的申诉律师、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长青律师。

法度Law:您最初是如何接触并决定为王广教授辩护的?

李长青:2020年7月,王广教授跟他的爱人一起来北京找到我。听完他们讲述的情况,后来我也看了相关的案卷,我判断这个案子不存在所谓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问题。

该案发生的背景是南京某知名大学办的一个校办工厂(以下简称“某公司”),王广教授和其他几位老师持有某公司部分股份。该公司是给汽车生产配件的,但是2014年配件遇到了国标的调整,他们之前生产的配件全部不符合要求,导致订单全没了。所有个人股东都要求退股,但是公司章程上并没有退股相关规定,最后在学校的决定下,以公账之外的钱支付了这笔费用。其中几位股东是全额退股,但是王广教授所持股本80多万,仅退了20多万。之后工商变更,因为公司没人管理,也就搁置了。结果后来反贪局调查时发现了其中的差额,王广教授因此被指控贪污,但实际上这只是会计处理问题和工商变更问题。

法度Law:王广教授坚持申诉6年,您作为一路见证和参与的律师,如何看待他的坚持?

李长青:申诉六年期间,王广教授本人的坚持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因素。这6年多,王广教授付出了非常非常多,特别是疫情时期,他居然能够进到北京来访,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还有很多人关注到的王广教授马拉松扮演包公的事情,付出了很多艰辛。

法度Law:申诉期间你们主要进行了哪些关键性的努力,有没有遇到困难?

李长青:申诉期间,我和王广教授多次到南京中院、江苏高院汇报冤情,还找了专门机构鉴定情况。

遇到的困难就是时间太长,虽然每一次去江苏高院,我都感觉到有信心,但是这个时间太长了。申诉近六年,你说人生能有多少个六年啊。王老师今年或者明年要面临退休,你说这个案子不翻的话,他怎么退休嘛?他什么都没有了。

法度Law:您曾提到“遇到一位好法官”,可以分享一下这背后的故事吗?

李长青:我们遇到的这位法官是审监庭的一位法官,我之所以说他是一个好法官呢,是因为每一次和他见面谈案件的时候,我感觉到他对这个案件的把握非常深入,甚至在某些细节上胜过了律师。可以看出法官在这个案件上下了功夫,他应该是把案卷看了很多很多遍,所以我认为这样的法官就是好法官。

法度Law:您认为本案最终能够启动再审,最关键的因素是什么?

李长青:我认为最关键的因素还是案件本身,它是无罪的呀!有罪的案件根本就不可能再审,所以说案件本身的基础事实是最重要的,当然我刚才说的遇到好的法官,这也是重要的,还有这个当事人自身的坚持,这也是重要的。当然不是自夸的话,遇到一个好律师也是重要的。

法度Law:对于即将到来的再审,您和王广教授有何期待?辩护工作的重点会放在哪里?

李长青:我和王广教授期待尽快平反,让他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当中去。辩护的重点会放在事实和证据层面,实际上二审法院认定的这11.475万并没有进入王广的账户,他都没有占有这笔钱,他怎么算贪污呢?那笔钱是实际上是流入了其他几个退股人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