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辖区内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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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序号

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具体位置

设备类型

1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东西方向

闯红灯设备

2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西东方向

闯红灯设备

3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北南方向

闯红灯设备

4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东西方向

卡口设备

5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西东方向

卡口设备

6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北南方向

卡口设备

抓拍地域范围及抓拍违法行为

闯红灯设备

设置地点路口上的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卡口

设备

设置地点路段上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反禁止标线、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

来源:费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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