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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持续推广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第四批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工作,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确定了第四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名单。现对第四批美丽海湾名单和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19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相关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书面材料的,请在公示期内同步电话告知)。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联系电话:(010)65645508,65645501

传  真:(010)65645500

电子邮箱:hysstzlc@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第四批美丽海湾公示名单

(按行政区划顺序)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湾湾区

辽宁省丹东市:大鹿岛-獐岛海域

辽宁省营口市:熊岳河湾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湾湾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湾区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南段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湾赣榆段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段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段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东部诸湾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诸岛

浙江省温州市:北麂列岛诸湾

浙江省台州市:乐清湾-台州段

福建省厦门市:大嶝海域

福建省厦门市:西海域

福建省福州市:兴化湾福州段

福建省泉州市:湄洲湾泉州段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岸段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岸段

山东省烟台市:四十里湾

山东省威海市:威海湾

山东省威海市:东浦湾

山东省威海市:马兰湾

山东省威海市:五垒岛湾

山东省威海市:洋村口湾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湾区

山东省日照市:石臼湾

广东省湛江市:博茂港湾

广东省珠海市:万山群岛海域

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

海南省万宁市:石梅-日月湾

香港特别行政区:大鹏湾-香港段

第四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公示名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大鹏湾-香港段

山东省日照市:石臼湾

福建省厦门市:大嶝海域

山东省威海市:威海湾

福建省厦门市:西海域

山东省烟台市:四十里湾

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湾赣榆段

福建省福州市:兴化湾福州段

广东省珠海市:万山群岛海域

辽宁省丹东市:大鹿岛-獐岛海域

浙江省温州市:北麂列岛诸湾

  • 信息来源:海洋知圈整理自生态环境部官网。

    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及海洋知圈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