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市场监管
日前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曝光
2025年网络交易监管十大典型案
涵盖直播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
为网络经营主体敲响警钟
其中苍南有2起
苍南县某电子商务商行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承办单位:苍南县市场监管局
2025年5月12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苍南县某电子商务商行展开检查,现场发现标有“意尔康”“蜘蛛王”“花花公子”等注册商标的皮鞋2000余双,执法人员同步对涉案网店交易数据进行电子取证。经鉴定,上述商品均属假冒产品。
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11月起,在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注册多家网店,利用直播带货方式销售假冒皮鞋,累计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数额巨大,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苍南县某电子商务商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且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2025年5月28日,该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苍南县公安局,并成立联合专案组深挖犯罪链条。2025年8月20日,专案组实施统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其中刑事拘留5名,捣毁制假窝点3处,查扣假冒皮鞋货值300余万元。
苍南县某贸易有限公司
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承办单位:苍南县市场监管局
2025年4月28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苍南县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网店内销售的一款休闲男鞋商品的包装盒中放置“评价有礼”的卡片,且该店客服同消费者确认只有“五星好评”才给予奖励。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不当竞争行为,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真实评价产生误解。同日,该局决定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其开设的拼多多平台网店销售的一款标称为“稻草人皮鞋”的产品包装盒中投放“评价有礼”卡,并告知客户在给予“五星好评”后才能向客服领取红包奖励。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真实评价产生误解,构成不当竞争行为。该商品链接自2025年4月8日上架,至2025年4月28日下架,销售金额共计1794元。
苍南县某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商品用户评价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供述违法事实并积极开展整改,且涉案货值金额小,数量较少,社会危害性较小,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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