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市民政局和残联相关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走进仪征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间,就群众普遍关心的婚俗改革、社会救助、老年助餐、评残定残、康复服务、托养服务等问题,一一作出了耐心、认真地解答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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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市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低收入人口包括哪些?

答:低收入人口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四类对象,这四类对象统称低收入人口,目前我市低收入人口中,低保对象有1207户1865人,特困人员有2717人,低保边缘家庭有87户204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1户1人,所有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全部录入至信息系统,每月定期更新维护数据,并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工作。

问:民政部门在推动服务类发展方面取得哪些成效?

答: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到“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首先,在夏季高温期间,对低保、分散特困、重残、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等特殊困难家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适时配置发放电风扇、清凉油、藿香正气水、花露水等防暑降温物品,共发放3213件防暑降温物资共计3.13万元,为3807户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254.18万元,为低保、分散特困3489户发放一次性用电补贴9.77万元。其次,开展服务类救助,比如为98名低保、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每月开展8次上门助餐、助洁、助医等居家照料服务。今年还投入21.37万元为86户困难家庭实施基础人居环境改善。接下来,还会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帮扶类活动。

问:哪些对象符合困境儿童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困境儿童是指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主要包括: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弃婴,弃儿,父母双方死亡、失踪(人民法院宣告,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儿童。2.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刑期、戒毒期在6个月以上,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另一方弃养(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在6个月以上,下同)的儿童;父母双方弃养的儿童;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参照市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规定且需要长期治疗)的儿童;父母一方重残、重病,另一方死亡、失踪、服刑在押、强制戒毒、弃养的儿童;非婚生育,父母无监护抚养能力的儿童。4.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主要包括: 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或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残疾儿童;患重大疾病儿童,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颅内良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以及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疾病;长期在外流浪儿童。

目前,我市孤儿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2270元;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80%发放生活费补助(每人每月1816元);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60%发放生活费补助(每人每月1362元);重残、重病的儿童保障资金按照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50%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每人每月1135元)。

问:如何申请尊老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具有仪征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都可申请办理尊老金。有两种方式可以办理,一是就近线下申报。支持省内异地申办,前往就近的村(社区)或乡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所需证件: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者其他银行卡;他人代办:指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老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者其他银行卡。二是个人线上申报。可通过“苏服办”APP搜索“尊老金一件事”或者支付宝首页搜索“苏服办”,进入小程序搜索“尊老金一件事”进行申办。也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退休养老”—“尊老金申报”模块申办。

发放标准: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90—98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40元;百岁老人,即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除此以外,每年敬老月期间,对健在的百岁老人发放常规慰问金500元和家庭孝老奖励金5000元。

问:残疾人就业途径有哪些?

答:在就业年龄段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目前主要通过集中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和个体创业三种途径就业。

问:怎样按比例就业?

答: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生活能自理,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要求就业的无业残疾人,都是按比例就业的对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各单位都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状况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办理录用手续、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应缴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当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问:征收残保金主要用途有哪些?

答: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显著成绩的单位;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与个体经营;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相关机构;经市政府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上缴省市。

来源:仪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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