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7时45分,漯河,许某初驾驶电动四轮车,沿临颍县颍川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湖西路口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临颍县颍川大道北半幅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路口左转弯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裴某迪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裴某迪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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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本起事故中,双方当事人均闯红灯,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

漯河交警提醒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请各位电动车骑行者

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漯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