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临太极殿,大赦,改元。其犯乡论清议,一皆荡涤,与之更始。 裴子野论曰:昔重华受终,四凶流放;武王克殷,顽民迁洛。天下之恶一也,乡论清议,除之,过矣! 奉晋恭帝为零陵王,优崇之礼,皆仿晋初故事,即宫于故秣陵县,使冠军将军刘遵考将兵防卫。降褚后为王妃。 追尊皇考为孝穆皇帝,皇妣赵氏为孝穆皇后;尊王太后萧氏为皇太后。上事萧太后素谨,及即位,春秋已高,每且入朝太后,未尝失时刻。 诏晋氏封爵,当随运改,独置始兴、庐陵、始安、长沙、康乐五公,降爵为县公及县侯,以奉王导、谢安、温峤、陶侃、谢玄之祀,其宣力义熙、豫同艰难者,一仍本秩。 庚午,以司空道怜为太尉,封长沙王。追封司徒道规为临川王,以道怜子义庆袭其爵。其馀功臣徐羡之等,增位进爵各有差。 追封刘穆之为南康郡公,王镇恶为龙阳县候。 上海叹念穆之,曰:“穆之不死,当助我治天下。可谓‘人之云亡,邦国殄瘁’!”又曰:“穆之死,人轻易我。”
这段文字整体处在“改朝换代”的制度转场中,核心关切不在于单一事件,而在于新政权如何用一套可被理解、可被承认的政治语言,把“夺取最高权力”转译为“重新缔造秩序”。
因此,你会看到三条线索并行:一是对既往政治评价体系的处置(赦宥与“荡涤”),
二是对前朝天子的安置与礼遇(“奉晋恭帝为零陵王”及其仿制旧典),三是对新王朝内部权力结构与政治记忆的重排(追尊、封爵、祀典与功臣叙赏)。
这三者共同完成一种“合法性工程”:既要切断旧秩序的道德审判链条,又要避免把自己置于“弑夺无名”的风险之中,还要迅速建立可运作的官僚—军事联盟。
首先,“帝临太极殿,大赦,改元……其犯乡论清议,一皆荡涤,与之更始”是典型的“政权更新叙事”。大赦与改元是古代政治中最直观的断代标记:通过时间制度的重置(改元)和法律后果的重置(大赦),宣告政治共同体进入新周期。但这段更尖锐之处在于,它把赦免对象扩展到“乡论清议”所定的道德—舆论性罪名。
所谓“乡论清议”,在魏晋以来不只是民间评价,而是一套与士族声望、官僚选拔、政治排斥紧密相连的“社会性裁判机制”:它能使一个人即便不触刑律,也在仕途与名誉上被“社会性处死”。
新帝将其“一皆荡涤”,实质是在宣告:旧时代用以区分“可仕/不可仕”的名教阈值不再有效,新的忠诚与资格标准将由新政权重写。这不仅是仁政姿态,更是现实治理所需——改朝初期最缺的不是“道德洁癖”,而是可用的人才与可控的精英;把被清议放逐的人拉回政治共同体,等于扩充官僚供给、削弱旧士族以“名誉惩罚”把持政治入口的能力。
也正因此,裴子野的评论构成了价值层面的制衡。他用“重华受终,四凶流放;武王克殷,顽民迁洛”来对照,意在指出:改朝换代当然要清除“恶”,但方式应当是对“公害性、秩序破坏性”的恶实行隔离或迁徙,而不是把“乡论清议”这一套道德裁判整体废除。
裴子野所谓“天下之恶一也,乡论清议,除之,过矣”,本质上是在捍卫一种“名教—政治共同体”的边界观:清议或许会被权力利用、会有偏私,但它仍承担着维系士人伦理与政治信任的功能;若将其一刀切“荡涤”,短期固然有利于统合人心与收编资源,长期却可能造成规范失灵、名分坍塌,甚至使政治回到单纯的强制与功利逻辑。这里的张力非常典型:开国政权倾向于以“再社会化”快速整合精英,而传统史论往往担忧这种整合会以牺牲道德过滤机制为代价。
其次,“奉晋恭帝为零陵王,优崇之礼,皆仿晋初故事……即宫于故秣陵县,使将兵防卫”呈现的是更细腻的“礼法治理”。把前朝君主降为藩王并加礼优崇,是一种把“篡夺”包装为“禅让后之安置”的政治技术:既向天下展示“不绝其祀、不断其命”的仁厚,又把潜在的政治象征性威胁(前朝天子可能成为反对派旗帜)用“宫之+兵防”的方式软禁起来。
尤其“仿晋初故事”四字很关键:新朝不是凭空制定规则,而是故意借用历史上被认可的“成功转场模板”,以降低制度更迭的陌生感与抵触感。降褚后为王妃,则把前朝与新朝的关系进一步“家族化/内廷化”,以婚姻与礼制将其纳入可控秩序之内——这比单纯的军事控制更具象征上的驯化意义。
再次,“追尊皇考皇妣……尊王太后……上事萧太后素谨……未尝失时刻”把合法性锚定在两种传统资源上:宗法与孝道。开国之初追尊父母,是把新皇权的来源从“军事胜利”再向“天命—家国正统”过渡:我不仅能夺天下,更是“有本有源、有宗有祧”。
而对太后“未尝失时刻”的细节描写,则是用可视化的日常礼仪,向士人社会证明新帝遵循名教秩序、能自我约束。换句话说,这是把个人德性转化为公共政治信用:在一个仍高度依赖“道德可预期性”来维系精英合作的时代,孝谨不是私德陈列,而是政治稳定装置。
再看封爵与祀典部分:“诏晋氏封爵,当随运改……独置五公……以奉王导、谢安、温峤、陶侃、谢玄之祀……宣力义熙者一仍本秩。”这里体现的是对“政治记忆”的重编排:原则上“随运改”意味着旧朝爵位不再天然有效,新朝拥有重新分配荣誉与地位的权力;但又“独置五公”专门保留并降等为县公县侯来奉祀功臣名臣,等于告诉天下:新朝否定的是旧政权的统治权,不必然否定旧时代的国家功业与士族典范。这种做法同时达成三重效果:
其一,安抚仍具社会声望的门第传统,避免把自己塑造成“尽灭旧德”的暴力新贵;
其二,把值得纪念的对象限定为“国家型功臣”(王导、谢安、谢玄等象征晋室维系与抗敌),从而把历史叙事引导到“国家功业高于党争门户”;
其三,通过“降爵”把旧荣誉重新纳入新朝的等级体系,既给面子又控结构。对“义熙宣力同艰难者一仍本秩”,则更直白:开国联盟需要稳定预期,功臣集团必须看到“投入—回报”兑现,否则新秩序难以凝固。
最后,“以司空道怜为太尉……追封道规……其余功臣……追封刘穆之……王镇恶……”以及刘裕的叹息,揭示开国政治的另一面:制度可以重置,但治理能力高度依赖关键人物。刘穆之在刘裕集团中属于典型的“制度型辅臣”(协调军政、调度资源、安抚士族、整饬吏治),王镇恶则偏“军事执行型干将”。刘裕说“穆之不死,当助我治天下”,反映的是从征服到治理的转段焦虑:
打天下靠军功,治天下靠行政与组织;而“穆之死,人轻易我”则是对政治威望来源结构的自觉——他知道自己的合法性与可治理性,并非只来自皇位与军队,还来自能让精英相信“这套班子会办事”的核心幕僚。换言之,开国皇帝的权威不是单体的,它是一个“人—制度—网络”的复合体;关键节点一旦消失,外界对新政权的风险评估就会改变,“轻易我”正是这种评估的社会反应。
合起来看,这段《通鉴》材料特别适合用来观察“政权更迭中的规范重建”:一方面,新帝用赦宥与荡涤打破旧清议的排斥结构,快速收编社会资源;另一方面,史家(裴子野)提醒这种做法可能侵蚀名教的裁判功能;与此同时,新朝又通过礼遇前主、追尊宗亲、孝谨事太后、重订封爵祀典与论功行赏,构建一套既能运转、又能自我正当化的秩序叙事。
它不是简单的“仁/不仁”,而是一组制度选择:在开国窗口期,如何在整合速度、规范权威与精英合作之间,找到可持续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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