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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老大”又出海了

——连云港赣榆区法院海头法庭创建“海平面工作法”见闻

又是一年丰收季,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的渔民老王带着12名员工又出海了。“前不久的那场纠纷,如果不是法庭的快速解决,哪来眼前的渔船驰骋、渔歌飘荡。”老王很感慨。

原来,为确保渔船顺利出海,老王请来了经常合作的老张对渔船进行保养。忙碌了一天,尽管潮水还未退去,为了赶工,老张还是潜入海里清理船底,不料却在作业时意外溺亡。

“你还我丈夫!”老张的妻子姜阿姨瘫坐在码头,哭得撕心裂肺,“俺家顶梁柱没了,这100万元赔偿一分都不能少!”

老王急得直搓手:“我也不想这样啊!老张包了我的活,作业方式都是他自己定的,怎么能全怪我?”

双方僵持不下,便来到海头镇基层社会治理中心融合法庭寻求解决。

“大家都先冷静,喝口水,慢慢说。”当天值班的赣榆区人民法院海头人民法庭庭长方圆一边安抚,一边为双方递上茶水。

调解刚一开始就陷入僵局。

“必须全赔!”老张的家人情绪激动。

“这分明是承揽,凭什么让我全担?”老王的嗓门也大了起来。

方圆意识到案件的复杂性:从法律关系看,老张作业自主性强,更符合“承揽关系”特征;从现实影响看,纠纷若久拖不决,将影响双方生产生活乃至渔区稳定。

方圆认为单靠法庭力量难以化解,于是迅速启动“海平面工作法”。

这一方法是海头法庭立足沿海实际打造的党建创新项目,即紧扣法庭辖区沿“海”特色,突出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不断延伸和拓展司法服务“面”。

赣榆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车莲珠介绍:“该工作法通过党支部共建、党员靠前服务,整合综治中心、基层组织、渔业协会、电商协会等多元力量,让纠纷化解从‘单兵作战’升级为‘红色矩阵’。”

很快,由海头法庭办案团队、综治中心调解员、渔业协会专家组成的党员先锋调解组齐聚码头。

调解组成员之一的老陈是有着三十年渔港工作经验的老党员,也是当地渔业协会副会长、渔民们信赖的专家。老陈来到涉事渔船上,第一时间查看渔船情况,又和法官一起走访附近的船厂以及其他“船老大”。

老陈说:“这种定好总价、自主安排作业的模式,明显是承揽关系。再说,老张是老修理工,应当知道潮水未退时作业的危险。”

姜阿姨立即站起来说:“一个大活人说没就没了,你们还有没有良心?”

老陈接着说:“老王啊,你明知老张辛苦了一天,并且潮水未退,还让老张作业,这个过失你得认。”

方圆适时接过话茬,将民法典相关条款用地方话解释给双方听。她注意到,姜阿姨情绪渐渐平静下来。

驻庭调解员老盛对姜阿姨说:“大妹子,失去亲人的痛我们理解,但眼下这船一天不出海就是几万元的损失,老王要是破产了,这赔偿款就更难要了。”

“老王,将心比心,谁的家人出了事能不着急?”老盛又转向老王说道。

海风中,法理情在甲板上交织。从烈日当空到夕阳西下,经过多轮疏导协商,双方的坚冰逐渐消融。老王从最初坚持无责,到主动提出补偿30万元;老张家人也体谅到了老王的难处。最终,老王当场支付10万元,余款分期付清,并自愿额外支付5万元用于料理老张的后事。

从立案到签订协议,这场纠纷在24小时内圆满解决。

日前,老王把最后一笔款项交到姜阿姨手中:“嫂子,以后家里有啥困难随时找我。”姜阿姨含泪点头,并提醒他出海时要注意安全。

据悉,“海平面工作法”自实施以来,已成功化解47起疑难涉渔纠纷,调解成功率达62.24%,维护了723名渔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记者:郑卫平丨通讯员:张文娟 何春蕾

见习编辑:肖雅雯丨联系电话:(010)67550765|电子邮箱:fyxw@rmfyb.cn

新媒体编辑:杨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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