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人走了钱还在,却连安葬费都做不了主:不婚不育的终极惩罚?
上海一名46岁女子突然发病离世,由于她父母早逝,又未婚无子女,也无近亲属,其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
远房表弟在其生前作为家属签字,并且多次垫付医药费达数万元。女子身故后,其表弟及女子生前好友希望用其遗产为她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却被告知不可能,“顶多给她海葬”。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12月16日报道,上海46岁独身女子蒋某,父母早逝、未婚未育,突发脑溢血,救治后原本已经向好发展,在转院后病情改变,最后救治无效不幸离世。
蒋女士的远房亲戚吴先生过来办理后事,据称办理后事的钱可以从遗产里划,但是买墓地的钱,相关部门一直没有给出答复,吴先生也是苦恼的很。
我们来回顾一下事件的起因。前段时间,蒋女士在家准备上班的时候突然头疼欲裂,赶紧跟公司请假。请假之后,同事一直尝试跟蒋女士联系,但是均没有等到蒋女士的回复。
同事感觉不大对劲,立刻赶到蒋女士家中查看情况,开门一看,就看到蒋女士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同事赶紧帮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到医院的时候,蒋女士基本就处于深度昏迷的状态。
由于情况十分危急,蒋女士被确诊为烟雾病,需要立刻进行紧急手术,但是蒋女士单身一人,父母早亡,没有丈夫、没有儿女,只能寻找远房亲戚吴先生过来帮忙签字。
吴先生的爷爷的姐姐的小孩,就是蒋女士。当时赶过来,吴先生跟蒋女士的同事还先垫付了3万元的医疗费。手术很成功,病情稳定之后,医院建议可以将蒋女士转院。
转院之后没多久,本来以为蒋女士可以快点醒过来,谁知道事发突然,病情再次发作,蒋女士不幸离开人世。在医院里挺了两个月的蒋女士,最终还是没能清醒过来。
按照规定,因为蒋女士是单身人士,也没有近亲,所以其遗产全都被相关部门给接收了。吴先生表示,希望可以使用蒋女士的遗产,先帮她办一场追思会,然后再给她购置一处墓地。
谁知道,相关部门的书记给出了答复:用遗产去购买墓地,这是不可能的,只能给蒋女士进行海葬。
对此,蒋女士的远房亲戚吴先生表示不理解:蒋女士自己的钱,为什么都不能用来处理她自己的后事呢?
到目前为止,吴先生指出,还有就是这个墓地的事情,一直没有个落实。
- 想到蒋女士生前那么体面,单身贵族,工作稳定,事业向上,有房产、有存款。然而,去世之后,自己的遗产都没法给自己置办一个墓地,这确实令人很费解。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又表示,一般来说,死者去世之后,需要由其近亲属过来操办。置办墓地,相关费用支出如果在合理的范围内,也是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的。只不过,之后的墓地维护费用,需要由吴先生来承担。
蒋女士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只有一个远房表弟吴先生(蒋女士的父亲是吴先生爷爷的姐姐的儿子)因为吴先生与蒋女士的远亲关系太远,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
可是医院签字,垫付医药费,代为处理后事,都是蒋女士的远亲和朋友们完成。让人无法理解,甚至有点愤怒的是,如何花费这些钱,需法院审理确定属于“合理范围”!
蒋女士肯定没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有一天如果花,还需要法院来审理!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只能海葬,不可买墓地。如果买了墓地,日后续费还得由吴先生出,而被民政部门拿走的遗产不给出,真是难以理解。
有网友建议,建议单身者身前找个法律事务所,按照自己生前所定的条款,来处理身后事。
可以肯定,46岁上海独生女子去世,民政局接管财产。随着独身主义的盛行,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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