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12月05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技管市监处罚〔2025〕3144号)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永丰牌京正宗北京二锅头5L 56%vol、永丰陈酿浓香型500ml 42%vol、永丰陈酿浓香型248ml 42%vol、永丰 清香型 480ml 42%vol未按要求标识“固态法白酒”,属于标签不合格的食品;
该公司永丰牌老字号北京二锅头致敬奋斗者500ml 42%vol、永丰牌老字号碧水华500ml 42%vol、永丰牌老字号黑华金章500ml 50%vol等六款产品未按要求标注警示语“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该公司永丰牌肉苁蓉露酒500ml 50%vol、永丰牌肉苁蓉258ml露酒42%vol、永丰牌肉苁蓉125ml露酒42%vol未按要求标注含糖量,属于标签不合格的食品;
该公司永丰牌北京二锅头(30)42%vol 500ml、永丰牌北京二锅头京酿(20)42%vol 500ml、永丰牌北京二锅头(醇香至尊 30)46%vol 500ml等8款产品外包装盒未标注生产日期。
最终,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被罚款100000。
官网简介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国营北京大兴酒厂,目前公司拥有永丰二锅头系列、永丰料酒系列、醉流霞系列、京王子系列等系列产品。“永丰牌”曾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北京市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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