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7月,王某通过某APP看到“挣钱的来”相关视频,经评论区留言添加“客服”为QQ好友。在对方“无需露脸、会说话就能获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王某按照视频教程,用个人手机号拨打指定国内号码,成为诈骗分子“工具人”。此后,他还发展多名朋友作为下线,使用各自手机卡参与“手机口”诈骗,自己则作为中间人传递诈骗信息,直至受骗群众报案案发。
据悉,王某来自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后辍学打工,因交友不慎、爱慕虚荣想走捷径赚大钱,最终身陷囹圄。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向其母亲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家长加强沟通关爱,关注孩子交友动态,引导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
法官提醒,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不断翻新作案手法,紧盯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急于赚钱的心理,以“低门槛、高回报”的兼职为诱饵,诱骗其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或直接参与诈骗活动。广大未成年人及家长需提高警惕,认清此类骗局本质,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合法劳动获取报酬,远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